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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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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工作,市医保局对《抚顺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按照有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12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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