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政办发〔2019〕2号

【已失效】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br>实施抚顺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br>(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规范本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抓紧报市、省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安排等方面积极支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要将《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规划》做好街接。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上报)办理勘查许可和采矿许可手续,不得批准用地。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监督管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