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抚顺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5-14 |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8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 ||
| 文号: | 第187号 | 发布日期: | 2019-05-23 |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87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19年5月9日市政府第十六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杨维
2019年5月14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市政府第十六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1号发布,市政府令第153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