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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5-14
信息名称: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8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号: 第187号 发布日期: 2019-05-23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8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87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19年5月9日市政府第十六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杨维         

2019年5月14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市政府第十六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1号发布,市政府令第153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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