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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7-08
信息名称: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文号: 抚政办发〔2019〕33号 发布日期: 2019-07-26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抚政办发〔2019〕33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抚顺考察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融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的原则,依托抚顺地缘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双招双引”工作为契机,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探索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发展理念,形成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贸易流通、售后维护的高效、智慧的供应链生态圈,为抚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培育2-3家省内乃至全国知名供应链企业。充分发挥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鼓励涉农大型企业、组织,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整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资源,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承包农户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合作社联合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或联合社。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服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承包地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科技强农惠农。组织科研院所和高校科技人员以科技特派团、特派员的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提升农业产业科技含量。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优化种养结构,扩大优质水稻、专用大豆、特色杂粮种植面积,积极推广优质特色草食畜禽,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产销衔接。发挥供销合作社主渠道优势。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动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加大对优质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鼓励畜禽养殖企业参加“牧担贷”。(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抚顺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加快我市物流园区低温仓储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布局建设,逐步实现全程冷链物流“无缝衔接”。以标准托盘及其循环共用为主线,推广物流标准化,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相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构建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全省追溯数据统一共享,针对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制造业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完善制造业全产业链体系,鼓励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积极研究推广工业新产品;强化政府引导、校企合作,实现“政产学研金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工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形成研发设计、成果转化、制造生产、科技保障全产业链体系。推进产业协同发展,依托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产业联盟,带动抚顺市制造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积极建立抚顺市特色产业联盟,促进优势产业快速发展。依托抚顺市大型企业,大力开展协作配套活动,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合作,推进产业链横向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服务保障体系发展,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专项基金,充分利用引导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拓宽抚顺市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规模,支持企业加强工业精品开发,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通过“大数据”搭建工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工业数据监测、共性研发、检测检验、银企对接及金融产品信息、现代物流、协作配套、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诉求服务等一体化平台功能。提高物流运行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物流业与工业联动发展,推广多式联运,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物流信息共享,鼓励企业间运力资源共享,提高运输车辆实载率。推动企业向服务型制造方向发展,引领企业改变单纯的生产模式,通过创新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模式,延伸服务链条,提供“生产+服务”的完整组合,实现竞争力的提高和价值增值。不断提升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力推动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等,实现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促进制造业智能化发展,瞄准前沿新技术,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具备创新孵化的新兴产业。以辽宁格瑞的定量包装自动化成套装备、抚顺天工元的机电一体化生产线、辽宁电机集团的防爆电机改造、新宾东工冶金增材制造机器人及沈阳工学院机器人研究所科研成果转化为重点,发展智能专业化、成套化设备,应用高危行业的特种机器人及机器人关键零部件配套产业。通过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引导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推进重点智能化项目建设,对接国家制造专项,深入挖掘一批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促进项目落地建设。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企业申报国家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示范项目,积极促进企业投资建设智能化项目、数字化一体车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推动流通领域供应链智能化建设,推动城市核心商圈和各大型批发市场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业态优势互补、客户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的体验式智慧商圈;推动超市、餐饮企业以及美容、美发、洗浴、住宿等生活服务业企业实体店通过电商平台实现O2O互动,打破传统营业时间、营业场地等限制,实现智慧运营。打造采购、销售、物流供应链平台,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积极推广数据化、智能化服务功能,支持传统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探索住宿、餐饮、养老、旅游、文化、体育等行业建设供应链服务和交易平台,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生活服务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流通与生产融合发展。建设流通与生产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我市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畅通物流、需求等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生产环节资源配置,努力构建流通领域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模式。按需定产,鼓励个性化定制,优化库存规模,进一步降本增效。加大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力度,从供需、物流、产品追溯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进一步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积极落实省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沈阳海关抚顺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采取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分散、小型供应链资源,通过优势互补、业务整合、经营模式创新等方式,积极培育技术水平先进、优势突出的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抚顺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

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和培育融资租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私募基金等新兴金融类法人机构,不断增加金融服务市场主体,努力提升专业化、多元化和综合性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我市金融机构积极围绕供应链需求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畅通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供应链核心企业要积极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入平台,通过平台确认信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等资金提供方要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回应企业通过平台推送的融资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抚顺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建立供应链金融操作规范,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强化对行业前景、市场动态、核心企业经营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研判,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监督审查,实现供应链金融业务专业化运作,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等资金提供方要充分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查询和登记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租赁标的物等动产权属情况,提高动产权属信息透明度,降低交易风险,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发展局、抚顺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

1.积极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按照省统一安排,逐步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逐步形成涵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产品应用和节能环保服务于一体的产业体系。积极推广绿色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监管方式。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力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清洁生产等知识,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引领生活方式转变,培育绿色消费市场。以大型零售企业、商品市场、电子商务企业等为重点,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引导流通企业综合考虑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和再利用等多个环节的节能环保因素,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技术开展节能改造。推进绿色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与改造。对亚琦物流等新建物流企业,支持其仓库建设采用建筑创新与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对设施设备陈旧的老物流企业,推进其进行节能减排技术的改造。在全市物流企业中推广节油技术和绿色节能运输设备。重点推广密集型货架系统、节能照明系统、标准托盘及与之匹配的周转箱循环共用、绿色包装技术等。(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动建立逆向物流体系。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鼓励以葛洲坝环嘉抚顺公司为龙头企业,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大力发展废弃物回收物流,建立废料处理物流系统。加快抚顺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回收基地的建设,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创建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研究政策措施。

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确定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理顺行业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利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辽宁”网站建设契机,促进商务、海关、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强化动态监管,依法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努力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市场监管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沈阳海关抚顺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

落实好省定供应链相关信息数据等关键共性标准,逐步建立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逐步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培养供应链人才。

从我市产业供应链需求出发,适当调整高中职院校专业设置,立足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绿色产业和特色产业等开设专业,对接企业标准,科学设置课程,强化实践操作能力,全面培养高、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发挥我市高职院校优势,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和现代管理等领域开展培训,加强我市供应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

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与省内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供应链专业资质相互认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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