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政办发〔2019〕35号

【已失效】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以及坚持厉行节约总体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征收监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一)积极构建协税护税工作体系,加强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进行跟踪监控分析,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监管,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支持税务部门对欠税企业进行清欠。

税收收入(含教育费附加)完成64亿元。

责任部门:税务局、财政局、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力度清缴欠费,特别是要确保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及时足额上缴,杜绝违规免缴、缓缴、减缴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非税收入(不含教育费附加、基金)完成16亿元。

责任部门:各执收单位;配合部门: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土地出让金收益完成16亿元。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11亿元)、生态加公司(5亿元);配合部门:各县区政府 

基础设施配套费完成1.8亿元。

责任部门:财政发展服务中心(执收)、住建局(信息提供)、财政局(协调监督);配合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强化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增加我市国有资本收益加大统筹调控力度,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重。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

责任部门:国资委;配合部门:财政局

二、积极向上争取,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四)积极争取国家转移支付增量补助资金。客观反映减税降费对我市财力和预算执行产生的影响,精准对接中央转移支付支持方向。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力争使我市获得的上级补助资金取得新突破。

国家转移支付补助增量完成6亿元。

责任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强化县区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且财政可承受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地方债券分配额度和新增债券,千方百计增加政府可用资金规模。

发行债券5.1亿元。

责任部门:发改委;配合部门:财政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整合盘活,发挥资产资金效益

(六)优化整合现有存量资产,优先腾空价值高的资产,采取出租、出售、入股、融资等多种形式进行盘活,全力推进闲置资产变现。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地块挂牌上市。

盘活资产增加收入1亿元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中心、国咨公司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七)全面清理单位财政性账户,进一步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控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不得擅自安排使用或变相用于不必要的支出,对超过2年的整合统筹使用。

清理结余结转资金1亿元

责任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部门

(八)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资产信息,要尽快将已竣工且已使用的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确保现存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以整合办公场所为抓手,坚持集约利用资源,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和配套资源共享共用。积极推动部门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切实发挥资产效用。

建立2项制度;完成资产信息登记2000条;完成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3亿元。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硬化预算约束,提高执行质量和进度

(九)秉持“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执行中确需新增临时性等支出主要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调剂解决。除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处理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

责任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取消当年无法实施的项目,调整标准过高的支出。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支出,对在建未完工的非刚性、非急需的项目要停建、缓建。不需全额支付的项目,可采取削减当年预算指标、跨年度安排等方式减少当年财政支出。

压减财政资金1.8亿元。

责任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十一)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单位预算,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经费中属于一般性支出范围的预算事项,确保2019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决算压减10%。2019年市本级单位人均公用经费定额(不含学校生均定额)压减500元,车辆费用(不含执法执勤车辆)每车压减2000元。

责任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二)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守“三公”经费使用和审批程序。对“三公”经费支出事项从严审批,执行中不得追加,并严控支出规模。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全市2019年 “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压减5%以上。

责任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三)严控会议、宣传和培训等费用支出。凡需财政支付经费的会议,严格依据《抚顺市会议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除省以上批准外,不允许以各种名义举办论坛、庆典及研讨会,取消不必要的培训,严控培训支出。

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四)严控组织和参加一般性考察。严控团组人数,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

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五)严控新购资产。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守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管理纪律。2019年下半年预算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得新购设备、家具、车辆等资产。严禁无预算购置资产。

责任部门:纪委监委、公安局、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十六)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作为重要手段,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和领导人员审批责任制,规范会计核算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体系。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优化管理流程,在预算立项、编制、执行、完成等各环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预算实现全覆盖。

责任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七)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发挥公务卡制度的优势,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切实降低公务支出中的现金使用比重。

责任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八)全面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增强一般性支出信息公开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咨询和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

责任部门:财政局、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七、明确职责,强化落实

(十九)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是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职责,科学准确分析研判,定期开展协调调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强化督察结果运用,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地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督查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十)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做起,确保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责任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

 

附件:任务分解明细表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任 务 分 解 明 细 表

单位:万元

任务类别

序号

目标任务

目标值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强化征收监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1

税收收入(含教育费附加)

640000

蒲信子

税务局

其中:查补清缴沉欠税款

25000

2

非税收入(不含教育费附加、基金收入)

160000

各位副市长及秘书长

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市直各执收单位

3

土地出让收益

160000

蒲信子

市自然资源局11亿元、生态加公司5亿元

4

基础设施配套费

18000

蒲信子

市住建局(提供信息)、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执收)、县区政府配合、市财政局(协调督办)

积极向上争取,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5

国家转移支付增量补助

60000

蒲信子及各副市长

市财政局负责,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配合

6

地方债券分配额度和新增债券

51000

发改委负责,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配合

加强整合盘活,发挥资产资金效益

7

盘活资产增加收入

3000

各位副市长及秘书长

财政局负责,市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市直各单位配合

3000

住建局负责,市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市直各单位配合

加强整合盘活,发挥资产资金效益

7

盘活资产增加收入

1000

各位副市长及秘书长

市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财政局及市直各单位配合

3000

自然资源中心负责,市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市直各单位配合

8


38000

王金华

市国资委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15000

9

清理结转节余资金

10000

蒲信子

市财政局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

硬化预算约束,提高执行质量和进度

10

取消当年无法实施的项目

2000

蒲信子

市财政局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

11

当年不需全额支付的项目

1000

12

当年可压减金额的项目

8000


市直各单位

其中:民政系统

200

臧  红

市直相关单位

      文体旅系统

200

      卫健系统

500

      公安、司法系统

500

孟祥斌

市直相关单位

      交通运输系统

400

朱光明

市直相关单位

      农水系统

400

硬化预算约束,提高执行质量和进度

12

      科技、商务系统

400

王金华

市直相关单位

      工信、国资系统

500

      生态环保系统

1200

      教育系统

400

朱祥霖

市直相关单位

      人社、医保系统

300

      其他

3000

蒲信子

市财政局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

13

上级专项可置换项目

7000


市直各单位

其中:民政系统

240

臧  红

市直相关单位

      卫健系统

400

      工信、国资系统

210

王金华

市直相关单位

      教育系统

400

朱祥霖

市直相关单位

      人社、医保系统

900

      其他

4850

蒲信子

市财政局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