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时间和地点:本届房交会政策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 适时组织优质楼盘集中展示,其他时间由相关企业、个人自行展示。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东楼设2023年抚顺市房屋交易展示会二手房交易专场,负责存量(二手)商品住房交易认定工作,认定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
购房优惠政策:
对展会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新购买市内四区新建商品住房,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购房发票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财政补贴。
其中,个人购买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照总房款1%补贴;
个人购买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按照总房款1.5%补贴;
个人购买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照总房款2%补贴;
个人购买其它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按照总房款3%补贴;
补贴额度不高于所缴纳契税额。用于回迁安置的商品住房、“办证难”项目住房等不属于展会期间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展会前已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撤备案的,展会期间不予重新备案,不享受财政补贴。
对展会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交易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经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在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存量(二手)房买卖合同(两份)原件盖章认定,于2023年8月30日以前缴纳完相关税费,并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的,给予财政补贴。
其中,个人购买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照总房款1%补贴;
个人购买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按照总房款1.5%补贴;
个人购买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照总房款2%补贴;
个人购买其它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按照总房款3%补贴;
补贴额度不高于所缴纳契税额。所交易房屋原始取得来源为买卖、商品房、拍卖或赠与的,适用财政补贴政策;取得来源为回迁、房改、经济适用房等不适用财政补贴政策。
展会期间成交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每套只可享受一次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范围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企业、单位等不享受财政补贴);
购房人于2023年8月30日之前到房屋所在地的区财政部门办理审核、补贴。逾期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新抚、望花、顺城、东洲四区购房补贴流程
享受新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财政补贴
相关条件:
1.楼盘范围:市内四区在售楼盘;
2.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非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经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盖章认定);
3.2023年8月30日以前取得购房发票并完成契税缴纳;
4.用于回迁安置的商品住房、“办证难“项目住房等不属于展会期间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5.展会前已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撤备案的,展会期间不予重新备案,不享受财政补贴。
提报材料:
请准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网签备案合同提供附页原件一份,非网签备案的合同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合同封面);
3.购房发票(发票联)原件(复印件一份);
4.契税完税证明(个人留存)原件(复印件二份);
享受购买存量(二手)商品住房购房财政补贴
相关条件:
1.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经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在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存量(二手)房买卖合同(两份)原件盖章认定,2023年8月30日以前缴纳完相关税费,并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
2.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要使用加盖确认章的存量(二手)房买卖合同,且合同的买受人等主要内容不发生变化,否则不享受财政补贴。
3.存量(二手)房买卖合同一式两份:自行成交的可在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领取,也可在抚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www.fsfdc.com.cn)下载后填写。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成交的,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打印存量(二手)房买卖合同附页两份。
4.所交易房屋原始取得来源为买卖、商品房、拍卖或赠与的,适用财政补贴政策;取得来源为回迁、房改、经济适用房等不适用财政补贴政策;
5.展会期间成交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在2023年房交会期间每套只可享受一次财政补贴政策。
提报材料:
请准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2.契税完税证明(个人留存)原件(复印件二份);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盖章认定的存量(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受理地点
新抚区:西四路7号抚顺银行西四路支行(步行街商业城对面),银行咨询电话:53997384,财政咨询电话:52862178
望花区:雷锋路东段72号沈抚农商银行营业部,银行咨询电话:53810808,财政咨询电话:56854126
顺城区:裕城路22-3号楼(万泉嘉苑东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抚顺县支行营业部,财政咨询电话:57504509
东洲区:东洲大街1号抚顺银行4楼,咨询电话:54563019。
受理时间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财政补贴范围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企业、单位等不享受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