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已完成整改,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1、附件2)。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 件: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建验收组,依据《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和《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于2022年1月18日对序号52整改任务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2020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高达1900余个,导致全省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督察进驻期间抚顺市新抚区因秸秆焚烧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60亩,受损林地面积220亩。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举措
1.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均召开了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工作,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
2.开展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发放《秸秆综合利用倡议书》一万余份,形成较好的舆论氛围。
3.结合秸秆“五化”利用的实际需要,设立秸秆临时存储点,组织秸秆离田和收储工作。对秸秆离田情况进行周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4.对于存储在收储点的秸秆开展直接还田、堆沤还田、打捆干贮、固化燃料、基料栽培、秸秆编织等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推进秸秆离田后期处理,保障了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抚顺市印发了《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抚顺市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发〔2021〕216号),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县(区)利用原有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所用秸秆的暂存地,设立秸秆临时点,推进秸秆离田工作。
2.抚顺市印发了《抚顺市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秸秆离田还田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重点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人,构建网格化工作管理机制,建立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秸秆离田任务量化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对各地区秸秆离田情况进行周调度,地块离田完成情况进行实地督导验收,加快离田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3.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倡议书》,加大对秸秆“五化”利用的技术推广,提高了秸秆综合利用水平,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抚顺市计划实施秸秆还田面积为16.64万亩,完成16.64万亩,计划实施离田任务158.38万亩,完成158.38万亩,秸秆还田、离田任务完成率均为100%。抚顺市秸秆离田工作开展市级抽验,各县自验的形式,验收结果完成了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目标,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抚顺市地块分散、坡地较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秸秆收储运的成本,秸秆收储运市场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下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提升秸秆收储运市场化运作能力。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分类指导,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加强秸秆“五化”利用,提高利用水平。
六、验收结论
本次验收内容为52条整改措施中的第一条,符合验收参考标准,可以履行销号程序。
附件2
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2年9月20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第5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2020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高达1900余个,导致全省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三、完成情况
抚顺市签订了秸秆焚烧管控责任状,落实抚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社区(村)三级网格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组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在重点时段,特别是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对各县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情况进行督查,尤其对露天焚烧管控不力的地区加大督查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建设秸秆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秸秆火点监控。同时,还共享国家、省卫星遥感信息,实时推送,提高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各街道、乡镇采取利用网络媒体、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秸秆禁烧政策家喻户晓。
新抚区千金乡英德村村民孙素兰在自家耕地露天焚烧荒草引发了森林火灾,新抚区已对事故责任人孙素兰进行了拘留处理。因野外火灾管理不严,造成森林火灾,对千金乡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千金乡乡长做出书面检查;对千金乡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乡长诫勉谈话;对千金乡林业站站长行政警告处分;千金乡英德村书记、村长行政记过处分。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