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261号)要求,现就我市推荐的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年2月25日17:30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抚顺市政务公开工作评选表彰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等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57500146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邮政编码:113006
附件:
1.拟推荐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共4个)
2.拟推荐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9人)
抚顺市政务公开工作评选表彰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
附件1:
拟推荐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4个)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抚顺市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2:
拟推荐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共9人)
潘秋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 悦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马 驰 抚顺市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董汉琦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尹 野 抚顺市清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宋兆亮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曲 妍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葛天骄 抚顺市教育局
张 楠 抚顺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