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寰主委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建议》收悉,市河长制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对提案内容进行详细理解,对照提案内容并结合我市近几年河长制工作实际,经河长办主要领导批示后,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治责任,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坚持高位推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2018年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我市河长制工作,连续4年市总河长共同签发4次总河长令,每年召开2次总河长会议,10多次市级河长会议,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市级河长带头巡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河道治理、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调整了市河长制办公室机构设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兼任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有效加强了河长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河长2022年累计巡河14231次,解决问题877个。
2、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属地与管理权限设置河流、河段、水库、电站相应河长,做到不重不漏。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流域河长、重点河流及河段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兼任。市、县两级均设置河长制办公室作为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协助本级总河长、河长处理日常工作。全市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1046名,其中,市级河长9名,县(区)级河长47名,乡级河长317名、村级河长673名。全市879条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324条,10平方公里以下及微小河流555条)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实现全市全覆盖,同时在省内率先建立河道警长制度,共同维护河湖安全。
3、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政策措施到位
制定并出台了《抚顺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各县(区)河长制实施方案,同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已形成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确保河长制工作高效推进。
我市一直不断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建设,在市直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的情况,持续推进非成员单位的参与。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的“河长制+检察长”机制、团市委“河长+河小青”机制,经过近两年的工作,效果显著,把河道保护公益诉讼纳入河湖管理,进一步突破了河湖管理的瓶颈,为河湖保护手段多样化添砖加瓦。市河长制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加强宣传,健全合作机制,形成社会合力。
4、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构建合力共管
近几年来,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农业、水利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严格落实河湖保护主体责任,以高压态势打击涉河湖非法案件,治理效果显著。组织开展集中巡河行动,以联合开展沿河污染源检查、重点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河流断面污染源管控等行动为抓手,共同推进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解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四乱”问题清理、河道采砂监管、水污染防治、浑河流域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联防联控,协同作战,不断加大对河湖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打击力度。江河流域公安分局与各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和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实现河道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进一步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强化培训考核
近年来,市河长办以市委党校为依托,组织县、乡、村河长培训,提高河长履职能力。每年邀请省级专家对县区河长进行专门的河长制培训工作,提升各级河长巡河、管河、考核等专业化水平,增强各级河长管理实效。
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按照“全覆盖、抓重点、明责任”的要求,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每年实施《抚顺市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建立考核闭环督查管理机制。2022年,市河长办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并印发对政府、部门、河长及河长办“四位一体”考核方案,进一步强化河长考核,增强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二、狠抓工作落实,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
在全面建立河长制基础上,不断完善河长工作基础。一是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及其负责的河湖信息复核,根据河湖长变动情况,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完成324条流域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一河一策”报告编制工作。三是全覆盖设立河长公示牌811个,确保每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流经的村屯至少设立一块公示牌,并动态进行更新。四是河长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建立,市级平台已上线运行,具备查询、统计、展示等功能,强化河流数据共享工作,提升管理智慧化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分办督办,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中的重点问题。六是强化宣传,通过宣传条幅、报社、电台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爱护河湖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合力。
三、细化职责分工,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1、水资源管理强化刚性约束
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严守“三条红线”,加强用水监管,科学使用节水标准定额。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有力有效
以补齐水利工程短板为重点,市水务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强化退耕封育成果,推进河流划界工作,全面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能力提。市水务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我市河湖健康良性发展。
3、水污染防治协同推进
各部门进一步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实现重点突破。加大对污染水环境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入河排放口排查建档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推进污水治理厂改扩建工作,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8.23%(目标要求95%以上)(市住建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产养殖污染控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目标要求86%以上),农药利用率39%、农药使用量减少0.5%,主要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2%以下(市农业农村局)。
4、水环境治理步伐加快
贯彻和践行“美丽抚顺”发展理念,持续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明确河道垃圾清理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持续完成垃圾清理工作,河道岸线无明显积存垃圾,水面无大面积漂浮垃圾。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深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巩固22条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5、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及“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协调工作,进一步有效修复河湖生态环境。
6、考核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逐步建立完善河湖信息化巡查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河长制湖长制考核问责奖励激励机制,对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全面开展涉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河道警长制作用,建立完善河湖执法监管体制及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进河道保护最后一公里。
四、下步工作目标
河长制工作自2018年全面实施以来,各级河长全力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工作深度不够,抓大放小问题突出。从河道存在的突出问题来看,城市段河道明显好于农村段,大中型河道明显好于小型河道及支流,农村穿村屯小河道“四乱”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村民环保意识还很淡薄,习惯性往河里乱倒垃圾现象仍然存在。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力量薄弱,河长办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人员较少、流动较大,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发动群众参与不够。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上热下冷,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农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识程度和参与深度还不够,在思想上没有形成爱护河湖意识。
针对存在的短板,下一步一是切实推进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四级河湖长责任和河长巡河制度,保证巡河频次、巡河质量,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巡河员、保洁员设立工作,完善河长湖长制组织体系,探索建立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同时,强化督导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督促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倡导民间河长、志愿者等民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抚顺市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保护好这片资源。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我市的宝贵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李乐成省长来抚调研时提出坚持生态优化、绿色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不断增强绿色发展的竞争力。持续坚持落实镇级、村级“河长制”,强化长效保洁。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整治。持续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河长办作为牵头单位,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气氛。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气氛。下步,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统一布局,全市一盘棋,盘活辽东生态,助力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抚顺市河长制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