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制度,保证参保人员医疗需求和统筹基金的合理支付,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12号)、《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19﹞18号)和《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医保﹝2019﹞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抚顺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12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