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515政务公开日 >> 重要工作部门

抚顺多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信息时间:2022-07-01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 【关闭】

记者 徐中元

本报讯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从即日起至今年底,我市多部门联动开展城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排查整治各领域扬尘污染问题,全方位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城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散体流体物料运输、渣土消纳、建筑垃圾堆存、物料堆存、裸露场地、露天矿山、“散乱污”企业等各类扬尘污染源,其中以沈白高铁、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工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在建工地执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对未经审批设置的煤炭、煤矸石、沙土、建筑垃圾、工业废渣等堆场进行排查,建立清单,限期清除。对现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求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堆场料场露天装卸作业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城区内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其它措施防止遗撒方可上路行驶。对未按要求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将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开,并通报相关单位实行联合惩戒。

为切实拧紧扣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链条,确保扬尘污染管控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作为辖区扬尘综合整治责任主体,负责全面梳理、排查区域内扬尘污染源,建立管控清单,把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对污染源实施全覆盖、常态化的专项督查检查。同时,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重点区域主要街路要增加洒水频次,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减少人工清扫产生的二次扬尘。强化城市周边及背街小巷道路的保洁工作,加快推进破损道路修复工作,尽可能减少路面破损,实施道路开挖作业时,需采取抑尘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道路原貌。把矿山、工地、裸露场地与城市道路交汇处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严禁车辆将泥土带上道路造成扬尘污染。继续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场地开展排查,采取硬化和绿化等措施进行整治,基本实现城区“黄土不露天”。对突出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定期更新“散乱污”企业清单;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改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全力压减扬尘污染排放。各城区和抚矿集团要在7月15日前完成扬尘污染源排查,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从7月到9月底实施集中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次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综合协调和调度推进,具体负责物料堆场扬尘治理监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导各城区,做好建筑工地、城市道路保洁、建筑垃圾堆存场、拆违拆临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遗撒扬尘污染治理和监管,推进城市裸露场地整治工作;市公安、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道路遗撒扬尘污染执法监管工作;为落实好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对各城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市态环境局成立工作专班,并安排人员对各城区和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按月通报各城区扬尘污染整治情况。10月初到年底,市生态环境局还将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抽查复核。对扬尘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城区和企业,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其进行约谈。


来源:抚顺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