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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八项举措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信息时间:2022-08-04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传媒网讯(记者 李凭)8月3日,记者从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下半年,市市场监管局重点从八个方面推进质量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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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李凭 摄

严格制度执行和人员管理

指导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考核合格,监督抽考覆盖率达到100%,参考人员合格率达到100%,参考人员覆盖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检验管理负责人。

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

指导企业制定并实施原辅材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原料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等要求,具有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生猪产品还应当具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报告。进口肉类产品应当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有自建冷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应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省防指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管理的通知》。有条件的企业可自建或合作建立畜、禽养殖基地,积极推广“养殖基地+屠宰厂(供应商)+生产企业”的完整产业链控制模式。生产企业原辅料质量安全审核把关率达到100%。

严把检验检测关

指导企业加强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检测,根据原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合理确定检验检测项目和频次,保存原始检验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对生产加工和贮存过程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定期校准。企业建立检验实验室的,可以自行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出厂产品检验率达100%。

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和追溯体系建设

指导企业建立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评价和整改报告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到100%。以原辅料管理、生产加工控制、产品检验和贮存运输销售等信息记录为重点,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寻,并保持记录真实完整。

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

指导企业保持获证前、后生产许可条件一致,不得擅自变更。组织行政审批、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证后检查。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

指导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者合作建立畜、禽养殖场,可采用“进厂(场)监督”、供应商审核等方式,督促养殖厂(场)严格执行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兽药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管理制度。引导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督促屠宰、运输、仓储环节相关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保证畜、禽肉质量安全。加强肉制品销售管理,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运输配送、贮存销售肉制品,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直营店、专柜和网店等方式销售。

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指导规模以上肉制品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加快实施HACCP体系、ISO22000等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提升小组活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提升生产加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质量安全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创新。

助企纾困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组织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专家对小微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着重解决企业产品标准制定、标签标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人员培训和出厂销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帮助企业联系银行信贷部门,积极争取筹措资金,促进企业产品研发,解决企业采购原料资金短缺和扩大规模等困难,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和规模发展。


来源:抚顺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