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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完成2021年度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信息时间:2022-02-11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 【关闭】

记者王丽

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矿山治理恢复工作,2021年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工作部署,不断加大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力度,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年度任务指标。同时,高效地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于矿山综合治理问题年度整改任务。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压茬推进问题整改,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总体成效明显。全年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计划治理面积1165亩。为保证完成任务计划指标,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县区对全市生产矿山逐个进行排查,摸清矿山现状,将治理任务落实到了4个县区18个矿山企业。为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自然资源(分)局分别与18个生产矿山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自然资源局还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督导组,定期深入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逐个查看治理区域,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为保证矿山恢复治理工程质量,市自然资源局组建验收专家组对18个生产矿山提交的竣工报告逐一进行现场验收审查。截至2021年底,全市实际完成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1191.6755亩,完成率102%,全部通过省技术单位现场核查。

在全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758万元,治理废弃矿山1003亩,并组织技术单位在现场调查测量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抚顺市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为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市自然资源局要求相关县区必须通过采取施工设计总承包方式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保证施工单位资质。同时,向省财政申请补助资金511万元,对清原满族自治县6座废弃尾矿库进行治理。截至2021年底,全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主体工程及6座废弃尾矿库治理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来源:抚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