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荣刚)2022年是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年,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26日、27日,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相关人员深入东洲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督导。
在督导中,专班相关人员仔细检查,指出了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展煤矿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中存在的不足,要求该公司加强资料管理,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同时,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引导,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引以为戒,提高公司管理层的思想认识,努力实现煤矿生产“零超限”“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零冲击(无冲击地压事故)”等宏观目标,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