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抚顺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12-16 |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废止失效】 | ||
| 文号: | 抚政发〔2016〕27号 | 发布日期: | 2017-01-16 |
抚顺市人民政府文件
抚政发〔2016〕27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废止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抚顺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抚顺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增进人民福祉,打造健康抚顺,根据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辽宁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健全了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了医疗保障体系,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服务指标 | 2010年 | “十二五”规划目标 | 2015年 实际完成 | |
健康 指标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73.99 | 74.5 | 77.92 |
婴儿死亡率(‰) | 5.73 | 9 | 4.17 |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8.67 | 15 | 10.42 | |
疾病控制 指标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 | >99.9 | |
重性精神病患者有效管理率(%) | 80 | 89.73 | ||
新农合 指标 | 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 | 99.81 | ≥99 | 99.83 |
人均筹资标准(元) | 150 | 300 | 500 | |
个人自付比例降到(%) | 51.03 | 50 | 43.89 | |
卫生 资源 指标 | 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助理)数(人) | 2.19 | 2.0 | 2.47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19 | 2.7 | 2.48 | |
每千人口床位数(张) | 3.86 | 5.1 | 6.62 | |
每千人口医技人员(人) | 0.65 | 1.0 | 0.69 |
(注:卫生资源指标人口数按2015年户籍人口:215.7万)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大力发展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我市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得到各级发改部门大力支持,已基本完成一轮投资和建设。经过建设,我市在农村实现了每个县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中心医院和中医院,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并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城市实现了每个街道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布局合理,体系完备。
2.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爱国卫生、卫生应急、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建设,加强了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010年的15元提升至40元。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7%。清原县、新宾县分别建立起120急救网络。
3.加快了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我市99.76%的常住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人均筹资标准从2010年的150元提高到2015年500元,各级政府补助从2010年的120元提高到380元。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70%。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组成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4.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作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2011年在政府办的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一体化管理的47所乡镇卫生院、491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零差率销售。23家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使用量和使用率逐年上升。
5.推进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分别与辽宁两大医院集团开展深度合作,改革效果显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4年启动,2015年在全市推开,7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施以药品零差率为代表的综合改革。2014年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推行了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6.计生服务和管理不断加强。妥善实施了“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从2010年的分别100元提高至270、340元/人/月,奖励扶助政策标准从2011年的60元提高至80元/人/月,7.9万人次享受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发放扶助资金1.2亿元,切实增进了计划生育家庭福祉。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启动了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人员的实名制调查工作,为各级政府落实政策提供了台账。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一)健康引领“十三五”规划。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会从国家战略层面,为国民健康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了统筹解决方案,同时也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指明了大政方针、总体要求及重点任务。
(二)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已超出国家、省规划2020年目标要求,被省列为资源丰富型城市,面临着医疗机构隶属关系复杂、普通资源过剩、优质资源不足、改革任务艰巨等主要矛盾。受体制机制多因素制约,现代医院管理、机构间有序竞争、分级诊疗、社会办医、医院回归公益属性等各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健康需求逐步变化。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对妇产、儿科、生殖保健等领域产生潜在影响。以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等为代表的慢性病逐年增多,重点人群的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更加重要。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健康需求日益突出。新的需求要求从妇幼、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健康为主,过渡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四)信息技术影响。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将促进健康服务手段革新和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信息化的广泛应用将对我市卫生计生服务产生深远影响。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努力提高抚顺人民健康水平,实现抚顺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关注民生,健康导向。增进全市人民福祉,让人民享有健康是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健康问题就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点。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要承担维护卫生计生事业的公益属性,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要有所为,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要有活力,要调动社会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卫生计生工作要与抚顺“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一极五业”发展战略相结合,使健康政策融入全局、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有机衔接。
4.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更加成熟。努力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与抚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管理普及化、健康服务多元化,人均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人口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实现健康抚顺目标。
2.具体指标。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值 |
健康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 | 78.92岁 |
婴儿死亡率 | ≤6.3‰ | |
孕产妇死亡率 | 11/10万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7.2‰ | |
计划生育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06 |
疾病防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4%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
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 | ≤2000 | |
肺结核报告发病率 | ≤58/10万 | |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95%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比2015年降低10% | |
妇幼健康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80% | |
医疗卫生保障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5% |
实际报销比例 | 60%左右 |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全覆盖 |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 28%左右 | |
医疗服务 |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 | 8天 |
二级以上医院平均住院日 | 9天 | |
院内感染发生率 | 3.2% | |
30天再住院率 | ≤2.4% | |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0% | |
开展门诊预约服务的公立医院比例 | 100% | |
开展居民健康卡服务的公立医院比例 | 100% |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 6.3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2.63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3.30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2 | |
社会办医床位数占比 | ≥30% | |
医护比 | 1:1.25 | |
床护比 | ≥1:0.6 |
四、主要任务
(一)以规划为引领,推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和服务提升。
1.完善政府办卫生计生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级政府负责办好一所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落实《抚顺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2.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将部分城市公立医院通过迁建、整合、转型、改制、重组等形式,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康复、老年医学等卫生资源薄弱领域的专科医院或社会办医院。继续加强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健康、精神疾病防治等薄弱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建立全市心理援助热线系统。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和政策。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3.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制定并落实《抚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床位配置原则上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根据我市床位配置实际适当压缩市办、企业办等医疗机构床位规模,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发展空间。到2020年,我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控制在6.3张,其中,医院床位数5.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1张。在医院床位中,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7张,其中市办医院2.35张,县办医院1.2张。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超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4.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编制、发布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引导社会办医健康有序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以限制增量、调整存量为主,积极稳妥地引入社会力量推进非政府必须举办公立医院的重组和改制,特别是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
5.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到2020年,实现90%的患者县域内就诊目标。完善县医院科系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将部分符合条件的一般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中心乡镇卫生院,具备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初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就医格局。市办医院要按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按分级诊疗要求承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二)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1.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适时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开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完善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控和公开制度,推动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规划期内依托市中心医院、抚矿总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打造四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组建中医医疗集团,鼓励中国医大盛京医院集团继续加强对市第二医院托管,借助市第三医院、市职业病院在原有业务基础上拓展慢性病、康复、医养结合等医疗服务新模式。
2.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县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发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作用,围绕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分级诊疗、社会办医、医养结合、综合监管、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等。
3.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明确各级医院功能定位,形成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以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医疗集团为龙头,辐射基层开展医疗合作,提升基层承接多发病、常见病和康复治疗的服务能力。扩大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团队的签约服务,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到2020年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秩序。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项目内容。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到2020年,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率达到95%,免费技术服务率达到100%。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融合度、参与率、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要求,加强疾控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新发、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效开展医防结合的疾病防控模式,逐步建立以疾控机构为中心,医院、基层医疗分工协作的疾病综合防治网络。完善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巩固慢病示范区建设成果,加强牙病防治和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加强计划免疫工作,推进数字化计划免疫门诊建设。加大地方病防治力度,巩固防治工作成果。加强血站建设,确保血液充足,建立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保证用血安全。
3.全面提升卫生应急水平。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化。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储备应急物资,提高现场处置队伍培训和演练力度。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卫生应急社会支撑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社会动员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稳步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达标县(区)达到省要求目标。独立设置市急救中心,增加编制,补充资源,加大投入,改善信息化能力,全力保障全市急诊急救。
4.强化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功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对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蓝盾系列行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提高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监测水平,完善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与食药监等部门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5.提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资源,围绕妇女健康、儿童健康、孕产医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完善学科体系。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率。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能力。减少出生缺陷,完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等各阶段的综合防治措施,探索婚姻登记与婚前检查、孕前检查进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产前诊断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疾病防治,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6.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致力“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双城联创,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创建工作。争取到2020年,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力争达到全市乡镇总数的5%以上。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爱国卫生基础数据在爱卫会成员单位部门间信息共享,大力开展农村改厕和城乡除“四害”工作,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保护地辖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到2020年力争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的目标。落实控烟各项措施,加强健康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百名专家千场讲座健康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和行为干预。
(四)完善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筹资水平,逐步提高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水平。巩固和调整新农合门诊统筹范围,提高补偿水平,实现统筹区域门诊补偿全覆盖,继续推行门诊常见病、多发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补偿范围,提高实际住院报销补偿比例。完善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市级就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新农合在报销范围和比例上向中医药服务倾斜,中医药治疗费用在正常新农合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2.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推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适当扩大病种范围,提高对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实施健康扶贫行动计划,确保“兜住底线”,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3.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和补偿政策,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多渠道,对医疗卫生机构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补偿。
(五)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的(含两个)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巩固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加大打击“两非”工作力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两非”行为查办和处理常态工作机制。制定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发展的保障政策。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利益引导,着力抓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政策。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深入推进“新家庭计划”,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制定并落实《抚顺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在全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都设有治未病科的基础上,全部市直综合医院、市妇儿医院、50%其他二级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加强中医重点和特色专科建设,打造中医重点专科、中医特色专科、中医示范单位。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力争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诊疗区达到省“国医堂”标准。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推广中医药标准和适宜技术,加强各类各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相关支撑产业和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推动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药的交流与合作。
(七)人口健康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政府社会资源融合,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六大应用系统业务协同,推动远程医疗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引导健康服务新型业态有序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培育发展健康产业增长点。
(八)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实现创新突破。
1.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儿科、影像、护士、精神卫生、院前急救、老年医学、老年人康复、护理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力度。加大中医和全科医生培训力度,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全科医生培训,推动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合格临床医师。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鼓励城市医师下乡服务,为“小病在基层”打好基础。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能力。
3.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设学科的建设力度,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医院重点发展有特色、有优势的科室,以名科带动名院建设,打造省内知名医院。
(九)推进医疗与健康服务相结合,满足健康新需求。
引导医疗服务逐步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转变,拓展特色医疗,减少疾病发生。借助信息化实现健康大数据的统计、分析、共享和利用。对我市医疗机构污染源进行治理,建设绿色生态医院。发掘我市中药制剂、保健品、小医疗器械等生态医药产品,鼓励发展并给予政策扶植。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发挥我市临近沈阳的优势,发展医养结合,培育专业照护康复服务机构,利用中医营养饮食、按摩保健、调理保健、慢病预防等独特养生方式,结合我市丰富的山、林、水等资源,大力发展养生、养老体系。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努力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配套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探索出适合本地医养结合工作的新模式,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紧密结合,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着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注重医疗、医保、医药“三医”改革联动,以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动社会办医、优化就医格局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制机制,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获得感。
(二)多渠道加大对卫生计生投入。卫生计生事业是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对发展基本医疗服务负有重要责任。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责任,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坚持投入与改革并重,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三)加强规划监测和评估。建立实施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四)提升卫生计生新形象。围绕全市卫生计生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认识、适应、引领卫生计生工作新常态,发挥宣传工作的先行先导作用,把推动正确导向,坚持价值引领,巩固壮大宣传舆论阵地,依托“健康抚顺”品牌,讲好抚顺卫生计生故事,营造卫生计生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