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抚顺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7-19 |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 ||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加快建设和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已经成为党政部门公开政务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改进公共服务、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渠道。为推进我市政务新媒体发展,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大力推动政务新媒体建设
(一)加快政务网站改造升级。加大人力、资金和技术投入,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强化政务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积极回应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形式,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整合公共信息资源和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及时准确查询。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集约建设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
(二)加强政务微博建设运用。除工作性质特殊、保密性强的单位外,市、各县区政府均应开通政务微博。建立健全政务微博日常信息发布、舆情监测报送、突发事件应对、网民留言回复、公众诉求处理等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权威发布信息,积极稳妥有效处置网络舆情,热情主动周到服务公众需求。重视政务微博推广运营,加强与有影响力的微博博主交流沟通,征集网民意见、回应网民诉求,拓展服务群众工作空间。
(三)推动政务微信发展应用。市、各县区政府应开设政务微信公众账号,形成基本覆盖、功能完备、运行顺畅的政务微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政务微信公众账号信息内容建设,做好保密审核,加强资源共享、服务联动。
(四)建设移动客户端。各县区政府根据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发建设移动客户端,打造政务信息公开、自我宣传展示、服务人民群众的新窗口新平台。
二、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
(五)、建立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常态化,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信息。推动信息发布专业化。完善和创新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回应人,提升信息公开的专业化水平。推动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阐释文章,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要明确信息内容发布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情况发生。明确编辑把关环节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工作,杜绝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六)建立网络问政理政机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在政务网站互动版块和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加强互动交流,广泛征求民意、汇聚民智,把网民反映的问题纳入决策重要参考。完善网民诉求处理答复程序,对网民诉求快速立项分解,明确办结时限,全程跟踪问效,在最短时间内做好落实、解决问题,实现“线上快应、线下即办”。
(七)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相关舆情,科学研判发展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处置措施。对网络民意要正确看待,真诚平等回应公众关切,避免空洞说教,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对公众的疑虑和误解,甚至歪曲、谣言,要及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态度、多报举措、续报进展”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抢占舆论制高点,挤压负面舆论空间,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为事件处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
(八)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政务新媒体实行“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县区、各部门必须承担对所开办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职责,明确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看好自己的阵地,管好自己的队伍,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服务到位,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任何政务新媒体均不得参与商业性、盈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发布广告类信息。
(九)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一般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发,重要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审定签发,涉及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信息由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或按新闻发布程序报批后发布。发布信息内容还应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倾向性言论。
(十)严把信息发布内容关口。各县区、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能定位、自身信息源和目标群体需求,明确功能定位,针对公众关切,权威、准确、及时地发布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信息。发布内容要贴近民生民情,多原创、少转发,重服务、淡宣传,善用网言网语,不说官话、不打官腔,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亲和力和吸引力。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十一)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各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装备和技术保障。账号密码应由专职人员管理,管理人员离职、调任、辞职时应及时更改密码。登录账号时要使用专用电脑或专门的移动终端设备,不得在网吧等公共场所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上登录,不得使用自动登录模式,不使用账号时必须及时退出登录,避免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
(十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培训。各县区、各部门应当选派具有坚定政治素质高、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信息传播规律、具备较好文字表达能力和严格保密意识的人员,负责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建立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知识、保密观念、沟通技巧、文字能力、网络运用等专业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严肃问责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政务新媒体违反相关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危害公众利益的,由市网信办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相关单位要依照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