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政办发〔2019〕22号

【已失效】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2019年企业<br>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补齐民生领域短板,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试行)》(辽委发〔2016〕19号)、《抚顺市切实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意见》(抚委发〔2016〕22号)和2019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扎实推进扩面征缴、加强协同排查、防范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全力实现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力争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80%,到2019年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5.6万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50.1万人,全年扩面新增2.5万人,征缴35.2亿元;医疗保险全年扩面新增2万人、征缴21亿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由抚顺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抚顺市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管医疗保障的副市长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分别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数据应用中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养老保险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主任分别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担任。

三、重点工作

(一)明确责任、定期调度,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

市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月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研判养老与医保基金收支风险、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考核监督,将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市政府2019年考核指标。各县(区)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分解扩面征缴任务目标,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把手负责,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破除壁垒、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树立全局意识、破除部门壁垒,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在扩面征缴、费源普查、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资金筹措、联合惩戒等方面形成合力,联动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参尽参、应缴尽缴。

(三)清仓起底、夯实基础,做实扩面征缴工作举措。

以应参未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中断缴费(含从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开展基础数据信息比对工作,打开结构、摸底清查。由税务、市场监管、社保中心、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联动对过时无用的企业登记信息和个人参保信息进行注销、封存、合并处理,并形成排查清单。由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对照排查清单逐户企业、逐个人员开展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动员工作。

(四)节点控制、协同工作,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违规参保、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教养服刑期间或死亡后参保缴费、办理退休、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采取共享信息、数据比对、实地查询、函调协作等方式方法,紧盯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清缴补缴、退休审核、待遇核算等关键节点,常态开展信息共享、联动协查,有效防范风险。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巩固高压态势,逐一排查,实现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督查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行刑衔接,推进综合监管,确保养老、医保基金管理运行安全。

(五)前移关口、税费同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参保缴费机制。

企业在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时,同步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税务、社保部门同步分别接收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在各自业务系统中完成缴费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对信息存有疑异的由税务、市场监管、社保部门共同核对确认。实行先征收统筹基金的征收模式,对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尚未建立个人帐户的企业按照统帐分征的原则,由税务部门以实际发生工资总额先行征收社会保险统筹部分;由社保部门记入统筹待转基金,待企业完成职工参保登记和申报核定并补齐个人帐户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做实。

(六)常态核查、奖罚并举,建立长期管用的激励办法。

研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激励办法,落实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执法职能,建立人社、医保、税务、社保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劳动用工、合同备案、参保缴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不履行参保缴费义务、故意少报瞒报缴费基数人员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挖掘潜力、加大投入,积极筹措养老、医疗保险基金。

科学预判基金收支风险,落实收支管理预算,通过压缩其他一般性财政支出、增加财政补助、落实县(区)分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调剂金和上级财政补助,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基金预警应急机制,出现基金运行风险立即启动预案。

(八)创新方式、拓展渠道,切实加强全民参保宣传引导。

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计划,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城乡居民等重点群体,借助新媒体、新业态平台、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区、行政服务场所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管理的各类基层服务组织,通过设置宣传点、印发宣传单、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常态开展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有序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全民实施,促进养老、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全市每年定期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日”活动,市、县(区)同步组织,深入宣传讲解养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四、责任分工

(一)人社部门负责市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每月15日组织召开企业养老、医疗保险调度会议,研判基金收支风险、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牵头制定和明确企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市企业养老保险重点工作,协调开展基金管理、扩面征缴、协同排查、政策宣传、联合执法等工作;积极对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二)医保部门根据重点工作进展,研判医保基金收支风险,出现运行风险立即预警;结合具体情况,适时梳理、调整、规范相关参保缴费政策;协调开展信息排查、扩面征缴、基金监管等工作。

(三)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按照协同工作机制向大数据中心提供户籍管理信息、出入境管理信息、刑罚劳教信息等数据;协助人社、医保、税务、社保部门对死亡迟报冒领养老金和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进行追缴;负责接收人社、医保、税务、社保部门移交的涉嫌欺诈骗保线索,进行立案侦查。

(四)民政部门按照协同工作机制,配合各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排查工作,负责向大数据中心提供全市殡葬数据信息、低保待遇享受信息。

(五)司法部门按照协同工作机制,立足现有条件配合开展数据比对排查工作,负责向大数据中心提供相关服刑人员信息。

(六)财政部门负责合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对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落实缺口县(区)分担机制,做好县(区)分担缺口资金的收缴和结算扣款工作。

(七)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企业营业执照“多证合一”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及时向税务、人社、社保等部门推送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信息;配合税务、社保、大数据部门分类核实、标记、清理对应业务系统中的企业登记信息。

(八)税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养老、医疗保险征收,全面开展费源普查,组织企业参保缴费底数排查和信息清理,对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严格审核;实施精细化管理和税费同步征收,做好欠费管理,加大稽核和欠费清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对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九)社保中心负责做好参保登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核算和社会化发放工作;配合人社、税务和县(区)做好扩面征缴相关工作;配合财政等部门做好养老、医保基金支出管理,积极对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负责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排查,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企业参保缴费底数排查。

(十)大数据应用中心负责按照各部门的需求,实现各部门数据的整合利用、互联互通;配合税务、社保部门开展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基础信息数据比对工作。

(十一)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办理新就业人员就业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就业补贴政策落实,严格标准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二)县(区)政府作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做好属地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风险排查等各项养老保险收支管理工作,加强县(区)劳动执法检查,及时上解县(区)分担资金。

 

附件:1. 抚顺市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 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征缴计划分解表

3. 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计划分解表

4. 2019年医疗保险征缴计划分解表

5. 2019年医疗保险扩面计划分解表                          

 

 

 

 

 

 

 

 

 

 

 

 


附件1

抚顺市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具体内容

完成时限

主要方面

任务重点

加强协
调调度

建立定期
调度机制

人社局
医保局

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重点工作进展、研判基金收支风险、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每月

开展数据信息核查清理

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情况数据比对

税务局

市场监管局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市税务局与市场监管局、社保中心、大数据中心进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比对,并加强数据清理,形成应参未参清单,形成各自系统中重复、无效、过时的企业登记信息清单,形成欠费企业清单;

3月15日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数据比对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利用金保二期信息系统与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进行比对,排查出具备参保条件未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清单(就业方向、居住地、联系方式等信息),形成灵活就业期间中断缴费、从未缴费人员清单以及欠缴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清单。

3月15日

清理业务系统
数据信息

税务局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关、停、并、转等非正常企业的认证工作,采取注销、封存、合并等方法,处理重复、过时、无用等异常企业登记信息。

全年常态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从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登记后超过一个社保年度从未缴费的,处理参保登记信息。

4月30日

强化参保扩面

清查动员

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县(区)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对照清单逐户企业、逐个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动员工作,力争做到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建立工作台帐,每月向市领导小组反馈进度。

6月底前

确保用人单位
应参尽参

税务局

市场监管局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建立企业多证合一登记信息数据接口,实现三个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前移社会保险登记关口,市场监管局在办理“多证合一”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时提示企业进行登记信息申报;税务、社保部门同步分别接收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在各自业务系统中完成缴费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对信息存有疑异的由税务、市场监管、社保部门共同核对确认。

6月30日

提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率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社保中心

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优势,进一步做好未参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工作,扩充完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职能,利用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资源数据库,做好入户宣传、点对点讲解等定点宣传,督促本区域内的参保扩面工作得以全面开展。

全年常态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简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拓展银行自助缴费、网上缴费等缴费渠道,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创造便利条件。

6月30日

加强基金征缴

做好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税务局

人社局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坚持税费同步征收原则,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流程改造,做好欠费管理工作,加大稽核和欠费清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全年常态

人社局
医保局

税务局
财政局
社保中心

结合具体情况,适时梳理、调整、规范相关参保缴费政策。

6月30日

税务局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对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尚未建立个人帐户的企业按照统帐分征的原则,由税务部门以实际发生工资总额先行征收社会保险统筹部分,由社保部门记入统筹待转基金,待企业完成职工个人参保登记和申报核定并补齐个人帐户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做实。

全年常态

严格支出管理

 

严格落实退休
审核制度

人社局

社保中心

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档案资料、适时开展延伸调查、定期组织抽检抽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审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辽人社﹝2017﹞17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提前退休条件范围,规范审核程序,做到提前退休双审双核双公示。

全年常态

人社局

就业人才中心

严格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严把病退入口关。

全年常态

完善部门协查机制

人社局

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社保中心大数据中心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平台的整合、互联、互通;对于已经建立数据共享的民政、公安接口,要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更新速度,拓展数据应用模式,实现数据双向共享。

6月30日

社保中心

人社局
大数据中心

针对违规参保、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教养服刑期间或死亡后参保缴费、办理退休、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采取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实地查询、函调协作的方式方法,紧盯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清缴补缴、退休审核、待遇核算等关键节点,常态开展信息共享、联动协查,有效防范风险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全年常态

落实关键节点
协查制度


税务局
社保中心

人社局
医保局
市场监管局
就业人才中心
大数据中心

参保登记节点。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和缴费核定时,重点核对营业执照信息、核查个人户籍信息、核实单位人数、核准缴费基数,查找选择性参保、重复参保、超龄参保、瞒报缴费基数等不规范参保缴费风险点,对农民工、市外户籍人员重点标注。

全年常态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关系转移节点。养老保险关系统筹外转入时,要严格核查统筹外缴费是否符合当地、当期缴费政策。对一次性补费超过3年(含)的,一律出具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统筹内由企业库转入个体库时,重点查验户籍、出入境等信息。

全年常态

严格支出管理

人社局
医保局

社保中心

退休审核节点。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审核业务时,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教养服刑记录,是否存在死亡后、羁押服刑期间申报退休等问题。要核实参保人基本信息,核准出生时间和退休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遇有延迟申报办理退休人员,要重点核验延迟原因,排查在押服刑、生存信息等情况。严格审核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全年常态

落实关键节点协查制度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待遇核算节点。核算养老保险待遇(含遗属待遇)时,重点核实实际缴费是否符合当期缴费政策,各期间缴费基数核定是否准确;核对退休审核手续与系统录入信息是否一致;核验建帐前缴费月数、待遇领取开始时间是否正确。排查不同养老保险体系间、异地间、养老保险与低保间、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间是否存在重复领取待遇信息。

全年常态

强化基金监督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国家取消集中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后,研究制定便捷有效、方便群众的认证办法,在大数据利用基础上开发和优化智能认定的手段

6月30日

人社局
医保局

公安局
社保中心

及时核准、停发存在风险和问题的养老待遇,依据两部委及国家医保局联合打击骗取、冒领养老金和医保冒名顶替等行为文件精神,公安部门对查处、追回工作给予协助。

全年常态

奖惩激励

研究制定
激励办法

人社局
医保局

税务局
财政局
社保中心
就业人才中心

研究激励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措施办法

6月30日

加大检查
处罚力度

税务局

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对不能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税收征管条例严格控制税务优惠政策享受、发票使用等涉税事宜。

全年常态

奖惩激励

人社局
医保局

社保中心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加大对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合同备案等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单位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人社部13号令及各级劳动监察法规进行处罚。

每季度

人社局
医保局
税务局
社保中心

大数据中心

及时将失信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提醒和公示。

全年常态

积极筹措资金保发放

严格执行基金预算

财政局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结合财力情况合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全年常态

积极筹措资金

财政局

人社局
医保局
社保中心

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及时弥补基金缺口,各部门对口向上级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全年常态

落实县(区)
分担机制

财政局

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财政负责县(区)分担缺口资金的收缴和结算扣款工作

全年常态

落实基金预警
应急机制

人社局
医保局

财政局
税务局
社保中心

出现基金运行风险立即预警,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全年常态

 


附件2

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征缴计划分解表

                                                          单位:万元

县区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

全市合计

182617

56461

56461

56461

352000

抚顺县

4761

1425

1425

1424

9035

清原县

7307

2545

2545

2545

14942

新宾县

11895

2257

2257

2258

18667

新抚区

33511

10996

10996

10996

66499

望花区

31845

9265

9265

9264

59639

东洲区

24754

6677

6677

6676

44784

顺城区

28719

6691

6691

6692

48793

经济开发区

16888

3728

3728

3728

28072

胜利开发区

347

407

407

408

1569

石化公司

22590

12470

12470

12470

60000

 

附件3

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计划分解表

单位:人

县区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

全市合计

6254

6250

6249

6247

25000

抚顺县

21

20

20

20

81

清原县

302

301

301

301

1205

新宾县

274

273

273

273

1093

新抚区

1365

1364

1364

1364

5457

望花区

1287

1287

1287

1286

5147

东洲区

1346

1346

1346

1346

5384

顺城区

1454

1454

1453

1453

5814

经济开发区

205

205

205

204

819

备注

扩面人数为新增参保人数。

 

附件4

2019年医疗保险征缴计划分解表

单位:万元

县区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

全市合计

51111

52963

52963

52963

210000

抚顺县

512

456

456

456

1880

清原县

999

974

974

975

3922

新宾县

974

847

847

847

3515

新抚区

7682

7316

7316

7317

29631

望花区

3526

3286

3286

3283

13381

东洲区

9874

9024

9024

9024

36946

顺城区

7270

6504

6504

6504

26782

经济开发区

3004

2693

2693

2693

11083

胜利开发区

721

651

651

652

2675

灵活就业
困难企业

16549

21212

21212

21212

80185

附件5

2019年医疗保险扩面计划分解表

单位:人

县区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

职工

居民

职工

居民

职工

居民

职工

居民

职工

居民

全市合计

2503

2503

2501

2501

2499

2499

2497

2497

10000

10000

抚顺县

8

8

8

8

8

8

8

8

32

32

清原县

121

121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481

481

新宾县

110

110

109

109

109

109

109

109

437

437

新抚区

546

546

546

546

546

546

545

545

2183

2183

望花区

515

515

515

515

515

515

514

514

2059

2059

东洲区

539

539

539

539

538

538

538

538

2154

2154

顺城区

582

582

582

582

581

581

581

581

2326

2326

经济开发区

82

82

82

82

82

82

82

82

328

328

备注

扩面人数为新增参保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