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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29
信息名称: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 抚政发〔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6-30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文件




抚政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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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时期,抚顺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抚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抚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体育强省目标,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幸福抚顺”为主线,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均等化、融合化和智慧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促进抚顺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日益完善,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深入人心,体育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6名。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 优化体育场地设施供给。开展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4个、健身步道5处,新建社会足球场不少于5个,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不少于500套,建设智慧健身器材不少于5处,补齐、更新乡镇、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全市形成以“15分钟健身圈”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网格化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监督维护机制,持续组建全民健身器材维修管护志愿服务队,加强场地设施日常管理和巡查维修、维护工作,切实提高场地设施的安全使用率和完好率。(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县级以上地区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总会,鼓励乡镇(街道)成立体育总会。培育建设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重点加强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运动项目培训、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每年计划培养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00人以上。(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总工会,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开展山地自行车赛、徒步活动、广场舞大赛、三块石登山(穿越)活动、冬季系列活动等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举办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全民健身活动。重点打造社区运动会、县域足球联赛、城市业余篮球联赛,鼓励行政村(社区)开展家庭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特色鲜明的大型主题活动。每年引导和支持开展县(区)以上有组织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00场以上,参与人数超10万。

积极参与组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体育创新发展联盟,加快推进优质体育资源跨区域流动,推动区域体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和线下线上相结合要求,探索联合办赛的新模式,参加并联合都市圈各市(沈阳市、鞍山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沈抚示范区)体育部门共同举办国际徒步节等品牌赛事活动,带动都市圈各城市群众体育协同发展。(市文化旅游和播电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数字化、常态化。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系统梳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状况,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从注册登记、人员培训、开展工作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信息化管理,提升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服务水平。鼓励体育明星、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参与开展志愿服务,推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全民健身均衡发展。

1. 缩小地区间服务差距。推动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围绕乡村振兴,加强全市乡村体育设施建设,通过开展“三下”活动,扩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关注重点人群服务供给。满足职业人群健身需求,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小型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引导更多的职工参加健身活动。在社区、公园等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推动幼儿园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游戏活动。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特点,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全民健身的残健融合,建设“残障友好”型健身环境,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促进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教育局、总工会、残联、妇联、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供给。推动“三大球”社会化发展,制定引导政策,推动建立更多“三大球”社会培训机构。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多样、简易便民的“三大球”场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建“三大球”队伍,开展联赛、达人赛、嘉年华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我市“三大球”普及发展。

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以“全民冰雪运动会”“百万市民上冰雪”“冰雪运动进校园”为依托,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进校园、进部队、进厂矿、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以辽宁省承办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契机,建设抚顺“雪上运动中心”,积极推进岗山滑雪场等冰雪项目建设,提升我市冰雪运动普及率和竞技水平。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加强冰雪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冰雪运动培训,提升群众冬季科学健身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把冰雪运动纳入学校课程,开展“师生共同上冰雪活动”。积极创建冰雪特色学校,创新青少年冰雪赛事活动,举办全市青少年冰雪趣味运动会,适时举办全市青少年冬季运动会。(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教育局、总工会,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 深化体教融合。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百名教练进校园”活动,建立体育人才库,根据学校需求,选拔经教育部门培训合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练员。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促进学生赛事和青少年赛事融合,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体育赛事,建立市、县、校三级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联合市教育局每年举办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不少于10次。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开展足球、篮球、排球、游泳、滑冰、滑雪及传统体育等项目培训。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规范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体质测定、健康评估、运动健身、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健康服务模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开具运动处方,提供运动健康服务。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加强校内外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促进体旅融合。引导全民健身与旅游、康养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产业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打造体育、文化、休闲、商贸、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带动体育消费。推出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以运动为主要元素,开发休闲度假运动,发展抚顺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产业,有效利用城市闲置景区空间、体育场馆、运动休闲特色区域,打造体育旅游综合体、户外探险拓展区,并融合历史人文和赛事节庆,策划内涵丰富的体育旅游项目。(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

1. 推动科技赋能全民健身治理。依托“数字辽宁”建设,参与构建全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国民体质监测等管理数据纳入统一平台,促进平台数据开放共享,为制定政策、供给服务提供精准依据,推动全民健身治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精准化。(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智能化+科学健身”服务。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和室外智慧健身房,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推动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实施信息化改造,提供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定、赛事活动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提高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网络化、智慧化服务水平。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全民健身电子地图、线上健身咨询、线上运动项目培训、线上体育赛事等服务。以数字化升级打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最后一公里”。(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加强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教育。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向群众普及、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全民健身文化,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提高公众健身素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挖掘全民健身典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间体育项目,推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奥运冠军、体育明星的传播影响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升级。

探索促进体育健身消费的创新举措,激发体育消费潜力,建设山地户外营地、汽车露营营地等一批健身休闲设施,充分利用冰雪、森林、湖泊、河流、湿地、山地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打造具有特色的健身休闲集聚区和产业带,引导推动滑雪、滑板、击剑、射箭、皮划艇、电子竞技等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带动高端健身休闲消费。通过各类健身休闲活动、业余体育赛事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以大数据、云平台等提升消费者健身休闲消费体验,鼓励以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形式,引导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健身消费。(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治理能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各县区应制定出台本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区)政府要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维护)、活动实施、组织建设、人员配置等保障体系建立的投入支持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全民健身公益事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完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配套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全民健身事业重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等体育人才的作用。通过注册、培训等方式规范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体育人才的指导水平,逐步形成知识面广、结构合理、专业性强的体育服务人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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