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抚顺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 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决定 | ||
文号: | 抚政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23 |
抚顺市人民政府文件
抚政发〔2023〕5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
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抚政发〔2018〕1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废止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相关政策依据。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