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抚顺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
| 信息名称: | 2023年度抚顺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案 | ||
抚政公办发〔202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二、考核指标
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县区类和部门类。
县区类: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考核评分(附件1);
部门类:对市政府各部门考核评分(附件2)。
三、计分办法
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综合运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减分制等计分办法,总分按100分计。
加分制:亮点特色工作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
四、考核方式
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采取日常监测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现场考核于年中、年底分两次进行。
1.年中考核时,各项指标扣分分值,按该项指标分值的20%扣除。
2.年底考核时,若年中考核出现扣分的指标整改到位,可最多减免该指标10%的扣分分值;若未整改,最多可扣除该项指标120%分数。
五、考核程序
(一)一般考核程序
1.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组。
2.考核组提前2-3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
3.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4.考核小组坚持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通过浏览政府网站、查阅证明材料等方式,填写考核评分表,并与被考核单位现场确认一致,确定现场考核分数。
(二)基层考核程序
县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区考核内容:
1.对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考核时,涉及县区乡镇(街道)工作的指标,随机选取三个乡镇(街道)进行考核。
2.对县区政府考核时,从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自然资源等国家重点评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中,随机选取1—2个领域,对上述县区进行考核,取被考核平均分。
3.对部门进行考核(见列表)
六、结果运用
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市政府督考办,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附件: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