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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06
信息名称: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96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号: 第196号 发布日期: 2023-12-08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96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196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2376日市政府第十七届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6日起施行

 

 

 

市长         

         2023126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抚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决定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安排,抚顺市人民政府十七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抚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2005 6 27 日市政府令第 111 号公布,2017 8 15 日市政府令第 183 号第一次修正, 2019 10 10 日市政府令第188 号第二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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