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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29
信息名称: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文号: 第197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197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3121日市政府第十七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

 

 

 

市长   高键  

        2024129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安排,抚顺市人民政府十七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决定废止以下两件市政府规章

一、《抚顺市林权管理和林地保护办法》2006816日市政府令第121号公布

二、《抚顺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1621日市政府令第158号公布,201745日市政府令第182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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