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抚顺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8-27 |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大伙房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变更的批复 | ||
| 文号: | 抚政〔2024〕147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大伙房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变更的批复
市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大伙房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变更的请示》(抚农发〔2024〕1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大伙房水库鲤鱼”和“大伙房水库鳙鱼”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变更为抚顺市农学会。
二、证书持有人变更期间,由“抚顺市农学会”代为行使“大伙房水库鲤鱼”和“大伙房水库鳙鱼”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职能,继续开展相关推广和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