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现公布望花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十一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望花区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1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55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民生热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各类政府信息通过以望花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各街镇(园区)电子显示屏、社区公告栏、抚顺电视台、抚顺电台、抚顺日报、今日望花报、望花区项目建设微信平台、政务微博等多种载体为辅的多种公开载体面向社会予以公开。
三、 推行“五公开”情况
重大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制度正在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积极筹备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望花区政府工作报告和第三季度政府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公开等信息23条,公开全区各部门(街镇、园区)共33家单位的权责清单,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市场监管信息13条.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抚政办〔2016〕23号)加以落实,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38号),我区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查。9月份,抚顺市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抚政发〔2016〕20号),根据市清查的21项审批事项,我区要求各审批部门即对清单进行了再次核对,取消了与我区相关的9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区政府预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另外全区59个部门的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财政审计信息通过向人大代表报告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征地信息在市国土局土地出让平台进行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依托塔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录入城镇地籍数据库。二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征收公告在抚顺日报、晚报和征收社区的公告栏进行了公开;补偿方案在征收社区的公告栏进行了公开。三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申请审核、抽取选房顺序号、低楼层确认、选房结束后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每项工程在经过区发改局审批、核准后,发布招投标公告,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开。同时通过望花区项目建设微信平台集中发布全区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投资情况、建设进度等信息,做到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截至全年,有关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动态公开发布了12期。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教育信息。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包括基础教育招生、分班、收费等信息在校园公示板和“校讯通”平台进行了公开。二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我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0家医疗机构均在大厅内设立公示板,对医疗价格、收费、服务流程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今年,通过街道社区宣传栏对健康生活类常识信息公示600余条。三是社会救助信息。区民政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对城乡低保、“五保户”相关政策、申请程序、标准等进行了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全区保障人数、户数及资金支出等情况;通过街道社区公示栏对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情况进行公开。同时利用“政务公开日”、“阳光救助情暖万家”等载体活动,面向群众现场宣传救助政策并解答有关社会救助的咨询。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环保分局属市垂管部门,相关信息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发布。其中,空气信息每小时公开一次;环境执法检查依据、标准和程序等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中进行了统一公开。我区环保分局通过厅廊展板对环保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公示。
(七)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等进行了公示公开。包括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部署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等信息也都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广泛的公示公告。
五、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望花区项目建设微信平台、政务微博上发布国家、省、市等各级政策法规解读信息125条。
2016年3月,区委常委、望花区常务副区长王端礼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收到群众政策咨询相关问题20件,全部在现场给予了答复,来电群众均表示满意。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了我区回应社会关切机制。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例如在工农、马架子地区动迁之前,采取了发放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征集民意,并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同时,通过民心网、区长公开电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共解答群众问题3320余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9%。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精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政府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并统一印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区政府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并公开申请方法、答复流程等事项。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立即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情况外,均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追责、考查制度,明确了区内各部门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各项工作职责,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
2016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当面申请,内容涉及开发商资质、电网建设征地动迁等事项。共答复4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1件,“信息非本机关制作”的3件。
八、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全区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5件、政协委员提案98件,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并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政府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主抓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和流程要求被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必修内容,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二)《指南》和《目录》建设情况
2016年,通过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68期,为群众查阅相关政府文件及各类重点领域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完善分类设置。我区在原有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望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例如:《望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望花区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望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问责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四)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公共查阅中心建设,及时更新各部门信息,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同时各街镇也通过在门前设立电子大屏幕,及时将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区已设立区级信息查阅场所1个,街镇、园区共设立信息查阅场所10个。
(五)宣传、培训情况
在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5月6日,在朴屯街道油三社区组织开展了城镇医保、低保政策进社区活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解答群众提出各类政策咨询问题1000余件。5月13日,在区行政服务大厅门前组织区行政服务大厅驻厅单位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政策宣传材料近万份(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各街镇也自行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举办政务公开系统培训1次,夯实了队伍建设,提高了履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开展。
十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省、市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没有独立编制,仍处于兼职工作状态;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不断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下一步,我区将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切实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重点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2.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健全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提高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