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市检察院及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聚焦检察主责主业,会同抚顺市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呵护母亲河”(第五季)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抚顺市“河长+检察长”河流保护工作机制落实落细。
在履职行动中,巡河人员结合信息技术手段,以“走、看、问”的方式,对清原南口前镇南口前村、北口前村、王家堡村,新宾上夹河镇苏子河河畔荒地等四处河流点位的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以及河道占用等情况进行巡查,并随机取水采样,排查是否存在水污染隐患。
今年是抚顺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呵护母亲河”专项巡河行动的第五年。五年来,抚顺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积极探索实践,以依法能动履职为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截至目前。抚顺检察机关围绕浑河源头、浑河主河道及22条支流以及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区、各类水库共立案涉水公益诉讼案件121件,履行诉前程序121件,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下一步,抚顺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检行协作,继续把“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为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协调,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美丽抚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