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4月13日
地点:振兴大厦B座1514会议室
发言人: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袁莉
主持人:
各位朋友,大家好: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实现“健康抚顺”工作目标,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护理天使”活动。
下面,请市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袁莉女士为大家做新闻发言。
发言人: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实现“健康抚顺”工作目标,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护理天使”活动,通过表彰优秀护理工作者,学习、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激发全市护理工作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热情。现说明如下。
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护理天使”活动是建设“健康抚顺” “美丽抚顺”“幸福抚顺”的有力抓手,是贯彻国家和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激发全市护理工作者为人民健康服务热情的有效举措。
在“寻找最美护理天使”活动中,全市城乡范围内的各级医疗机构中临床一线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均可参与,但是护理管理工作者不参与评选活动,也就是说,我们的评选活动范围是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不分昼夜辛苦工作在护理岗位上的护士姐妹们。
在“寻找最美护理天使”活动中,我们将坚持如下原则:一是被推荐人要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等影响社会风尚的不良记录,护患关系和谐,年内无患者投诉;二是被推荐人要具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被推荐人要具备崇高的道德品质,热爱护理事业,在护理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能够在奉献、敬业、创新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四是被推荐人要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理理论基础扎实,具备护教研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科室护理教学活动,坚持在护理一线工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
在“寻找最美护理天使”活动中,我们将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初选,然后将最具代表性、影响力和示范性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汇总;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邀请专家成立评审考核组,通过阅研材料、实地走访、多方调研、问询群众等方式,最终评选出全市“最美护理天使”10名。
5月12日是国际护士节纪念日,我们将在当天举办纪念活动,届时将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媒体上刊发获奖名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