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传媒网讯(记者 李凭)记者从9月28日上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通报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22项便民措施。
发布会现场。李凭 摄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杰主持了新闻发布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行政庭庭长刘军作了新闻发布,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孙小龙发布了今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诉讼结案的典型案例。部分市人大代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刘军说,“实施意见”涵盖了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执法办案与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契合面。
“实施意见”共提出了22项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首先是明确了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要求,将司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都置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安排部署。
其次是明确了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主要工作,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依法惩处各类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涉民企案件,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等。
再有是明确了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保障机制,建立畅通沟通协调机制,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效率,让司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做到常态化、便民化、智慧化、多元化、快速化和惠民化。
孙小龙通报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典型案例,体现了司法的精度、力度和温度,直观展示了抚顺中院为落实“六稳”“六保”所做的不懈努力、有益实践和显著成效。
孙杰希望人大代表继续关注支持全市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法院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将继续努力为服务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还针对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新闻发言人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