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 2019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市社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社保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
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情况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市社保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社保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
2、研究制定、完善全市社会保险的各项规划、方案及措施,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依照法律规定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
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4、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及分析
工作;
5、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汇总
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抚顺市社保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没有二级预算单
位。
第二部分市社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市社保中心2019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市社保中心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社保中心 2019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市社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
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
付资金)、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
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市社保中心2019 年收支总预算3786.1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市社保中心部门收入预算
3786.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240.44万元,增加6.78 %,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市社保中心部门总体情况支出
3786.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240.44万元,增加6.78 %,其中:
基本支出减少92.7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3.15万元。基本支
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文件压缩经费;在职人员退休和调出,
造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惠民代理中心
2019年由财政拨入经费94.5万元; 2019年办公楼搬迁新址增加
项目经费238.65万元。
二、关于市社保中心 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86.1万元, 收入
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具体包括: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86.1
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9.42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77.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72万
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社保中心部门财政拨
款收入预算 3786.1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 240.44万元,增加
6.78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社保中心财政拨款支出
37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71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333.1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文件压缩经费;在
职人员退休和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
因:惠民代理中心2019 年由财政拨入经费94.5 万元;2019年
办公楼搬迁新址增加项目经费238.65万元。
三、关于社保局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876.68 万元, 其
中工资福利支出2207.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7.38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88万元。
人员经费22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
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62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
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
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社保中心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
行费9.2 万元。2019年预算数和2018年预算数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市社保中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39.09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市社保中心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 月,社保中心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
般公务用车 4 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纳入绩效预算11 个项目,支出预算909.42万元。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
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业务,因此“纳
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
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三
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
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
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
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
关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
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
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
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
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
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 :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 (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
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
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
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
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
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
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
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
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
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
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