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规划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㈡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市域总体规划;指导专业部门编制各项专业规划;负责城市详细规划设计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工作。
㈢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㈣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㈤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招标;组织重大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论证;组织重点建筑设计和环境景观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管理及建筑方案、建筑立面变更管理工作。
㈥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状况数据库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和管理。
㈦组织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图编制和出版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项目登记管理;负责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管理;负责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复制、转让、转借管理;负责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便使用管理;负责测绘市场的管理;负责测绘成果检查验收。
㈧负责全市城市规划、测绘管理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城市规划、测绘纠纷案件;监督检查各级规划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㈨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规划测绘管理中心、抚顺市地理信息局。
第二部分 抚顺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附件1:抚顺市规划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抚顺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2:2016年度抚顺市规划局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资料.doc)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15.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15.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6.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8.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33.73万元,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战略规划编制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2359.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1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08万元。
2.项目支出1542.06万元,主要包括城乡规划与管理、城市建设支出、城市公共设施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89.26万元
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未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6万元,项目支出1542.0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9.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2.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09万元,
1. 城乡社区支出2086.0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82.1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61.8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
(3)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46.87万元,主要是抚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规划等支出。
(4)城市公共设施及城市建设666.89万元,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728.3万元,主要是规划编制前期费、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租赁和运行维护经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0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86.0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2.2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5.3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15.4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1.3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83.09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52.74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30.35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万元。
1.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专家规划论证、创新试验区设计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9批次,35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