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于2018年12月,前身为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按规定发布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购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医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药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灾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上报及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贯彻落实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效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一)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抚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抚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抚顺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抚顺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抚顺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站、抚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抚顺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抚顺市园艺科学研究所、抚顺市种畜禽管理和草原监理站、抚顺市种子管理站。
第二部分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略)
第三部分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1011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69.46万元,下降15%。
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01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1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87.40万元,主要是中职教育收入等。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2.6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25.5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913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57.57万元,下降21.8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909.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4.2万元。
2.项目支出3,225.96万元,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04.18万元
主要是项目跨年持续进行等原因形成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9.06万元,项目支出3122.4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31.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支出3062.6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0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1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6.89万元。
1.教育支出3062.64万元,包括:
(1)职业教育2713.50万元,主要是中专教育、其他职业教育等。
(2)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5.33万元,主要是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3)其他教育支出323.81万元,主要是其他教育支出等。
2.科学技术支出29.66万元,包括:
技术研究与开发 29.66 万元,主要是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66万元,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38.66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50.65万元,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0.6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4.农林水支出4097.91万元,包括:
(1)农业4,015.0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其他农业支出等。
(2)扶贫43.17万元,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等。
(3)其他农林水支出39.69 万元,主要是其他农林水支出等。
5.住房保障支出395.11万元,包括:
住房改革支出395.1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6.89万元,包括:
粮油事务56.89万元,主要是: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3.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40.33万元,下降32.68%,主要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4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接待费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1批次,202人,1.4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65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03万元,比2018年减少164.97万元,降低42.41%。主要原因是:扶贫办独立,人员减少,相关费用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未车改事业单位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1个,涉及资金6663.2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二是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三是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对预算绩效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尽快建立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教育支出(类) 普通教育(款)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学前、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 职业教育(款) 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卫补助经费。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管、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项): 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建设与禁牧舍饲、渔业水域及资源保护增殖等方面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和社会发展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信息统计(项):反映国家为宏观调控需要而用于粮食信息统计、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粮食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33.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