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市旅游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旅游信息;为促进旅游行业发展提供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没有纳入抚顺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33.19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33.67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33.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7.27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万元,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1.94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94万元,主要是医保资金等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7.27万元,包括: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7.2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8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8.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