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产业、新闻出版、文物、广播电影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三)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促进各门类艺术发展。 (四)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五)拟定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规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六)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节目传输监测及安全播出;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要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负责本地区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及印刷行业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扫黄打非”工作。 (八)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发掘、文博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本级) 2、抚顺市图书馆 3、抚顺市群众艺术馆 4、抚顺市朝鲜族文化馆 5、抚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抚顺市艺术研究所) 6、抚顺市博物馆 7、抚顺市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 8、抚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9、抚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直属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6420.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420.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0.55万元,比上年的6371.07增加了49.48万元,增长0.78%,增长主要因素是图书馆购书费增加、博物馆园林维修维护费增加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养老保险拨款等。 2、上年结转和结余375.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10.1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4.9万元。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决算结转和结余287.81万元,2017年财政按规定收回博物馆免费开放款94.17万元,收回群众艺术馆免费开放款0.84万元,合计共减专项资金95.01万元,博物馆调账增加182.21万元为财政收回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再返还额。因此本年度决算上年结转和结余金额为375.01万元。 (1)基本支出结转10.11万元。其中:朝鲜族文化馆结转0.11万元为取暖费;文化执法支队直属执法大队4.36万元为办案经费;群众艺术馆结转1.53万元为取暖费1.03万元和医疗保险余额0.5万元;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结转4.11万元为公用经费、工会经费3.08万元和医疗补助1.03万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4.9万元。博物馆186.24万元,主要是平顶山惨案纪念馆维修维护、质量保证金、免费开放等款;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结转和结余155.15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工程款;群众艺术馆2.9万元为群体文化活动经费,朝鲜族文化馆4.34万元为免费开放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6.27万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5904.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77.50万元(含上年结转4.35万元),比上年的3335.72万元,增加了41.78万元,增长1.25%,增长主要因素是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养老保险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86万元(含上年结转4.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42万元。 2、项目支出2526.92万元(含上年结转121.83万元),比上年的2970.02万元,减少443.11万元,下降14.92%,下降的主要因素是上年支出中包括中央拨抚顺琥珀城专项600万元,图书馆搬迁费15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文化方面共支出1472.73万元(含上年结转4.34万元),其中:图书馆支出75万元为图书购置费;艺术表演场所支出191.83万元为雷锋大剧院取暖费和LED屏购置费;群众文化支出1107.56万元为群众文化活动费用47.92万元和满族艺术剧院改革费用1059.63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0.6万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款;其他文化支出57.64万元为文化市场办案、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等。 (2)文物方面共支出225.63万元(含上年结转117.39万元),文物保护支出108.26万元为文物看护、文物征集费、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文物保护工程等;博物馆支出为平顶山惨案纪念馆水费、电费、维修维护、合同工各项保险等费用103.39万元;其他文物支出为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园区治理、维护等13.98万元。 (3)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共支出13.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1万元为广播安全检查打击黑电台费用,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为“扫黄打非”和版权宣传费用7万元。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共支出347.77万元,其中: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5万元为参加省第六届精品节经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2.77万元为社区书屋建设支出131.27万元、抚顺雷锋大剧院运营补贴150万元、群众文化中心改扩建(博物馆)内部改造设计费支出16万元、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经费45.5万元。 (5)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7.77万元为博物馆园林绿化、安防维护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91.13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6.1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84.96万元。基本支出结转6.17万元。其中:群众艺术馆结转1.53万元,为取暖费、医疗保险余额;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结转4.11万元,为取暖费、工会经费等;朝鲜族文化馆结转0.11万为取暖费,图书馆0.42万元为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84.96万元。其中:文化广电机关109.56万元,为百姓春晚经费6万元,社区书屋建设经费23.72万元,群众文化中心改扩建(博物馆)经费79.84万元;博物馆497.84万元,主要是平顶山惨案纪念馆维修维护、质量保证金、免费开放经费等款。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133.99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工程款;群众艺术馆62.9万元,为维修费60万元和群体文化活动经费2.9万元;朝鲜族文化馆50万元为维修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67万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9.07万元,下降21.6%,主要是实行车改后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修等费用同时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35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接待相关检查,业务交流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7批次,424人,支出3.35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8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9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运行经费支出80.61万元,96.71万元,比2016年减少16.1万元,下降1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取暖补贴不列入商品服务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14万元,比上年增加107.7万元,增长20%,主要是工程类项目采购增加了92.43万元。 1、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2.07万元,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社区书屋购书、图书馆图书购置,艺术馆、朝鲜族文化馆、执法支队等办公设备购置等。 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2.07万元,采购工程包括图书馆数字化工程和博物馆园林绿化安防工程。 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系统固定资产账面车辆数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9辆。实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5辆,其他用车实有数3辆。其他用车固定资产账面数9辆中有5台已不存在,全部为抚顺市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车辆,目前为止抚顺市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还不能进行固定资产清理调整,1台为群众艺术馆待报废车辆。 六、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文化广电局非常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项目执行中,严守财经法律法规,取得一些成效。如:市图书馆新馆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我市首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运行顺利;加强“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管理工作,为五区三县各社区书屋补充新书,每个书屋补充139个品种139册并组织开展了征文、管理员培训班及2015至2016年度辽宁省优秀农家(社区)书屋和管理员评选工作。组织开展了2017年抚顺市百姓春节联欢会、第十九届民族民间舞蹈大赛、第七届群众文化节、第十届全民读书节、朝鲜族民俗节等一系列品牌文化活动。加大文化惠民力度,举办夏季文化惠民广场演出活动80余场,组织“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17场。精心选送优秀节目参加辽宁省第十届艺术节6项展演活动,在广场舞展演、合唱展演等多个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其他新闻出版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