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抚顺市社保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社保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社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社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抚顺市社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完善全市社会保险的各项规划、方案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营运社会保险基金,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及分析工作;承担市政府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我局局机关内部机构9个,基层单位14个,其中经费独立核算单位四个,分别是顺城分局、抚顺县分局、新宾分局、清原分局。我局人员编制275人。年末在职人数266人,退休人数157人。2017年减少编制48个。
第二部分抚顺市社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社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395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58万元,增长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6.42万元,社会维稳保障中心增加33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5.1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51.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1.42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95万元,主要是县区医疗保险和取暖费。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395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48万元,增长3.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6.42万元,社会维稳保障中心增加33万元,人员经费增加21.0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3328.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2.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7.51万元。
2.项目支出624.54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网络电费、社会稳定金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万元
主要是顺城分局公用经费没有及时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83万元,项目支出624.5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3.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行政运行2289.15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90.9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0.1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42万元,其他优抚支出0.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1.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9万元,住房公积金190.01万元,购房补贴65.63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 。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1.1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289.15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90.93万元,主要是电费、印刷费、办公耗材等支出。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0.1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4)事业单位离退休0.9万元,主要是丧葬费等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4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6)其他优抚支出0.61万元,主要是保障中心等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万元,主要是保障中心社会稳定金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5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21.57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0.99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255.64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90.0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单位缴存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65.63万元,
4、 其他支出4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4万元,主要是用于绩效考核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20.02万元,下降67%,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2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补增加27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和市财政局绩效处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每季度向市财政局绩效处报送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和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