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8年度抚顺市公安局决算公开
----单位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地方公安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五)按规定权限,依法管理全市国籍工作,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负责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按管理权限,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门的队伍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协管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
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纳入抚顺市公安局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公安局(本级)不包含政法委{政法委数据已减除,与2017年比较数据中也不含政法委}、石化分局、矿区分局、交警支队、监管支队。
数据来源:
财政汇总数据
公安局(本级)
石化分局
矿区分局
交警支队
监管支队
第一步将公安局本级数据中拆分,分别计算生成公安局单独数据与政法委单独数据。
第二步将政法委数据移交政法委由其进行单独公开。
第二步将财政汇总数据各表各项减除政法委各表各项数据,得到公安局不含政法委数据的公开汇总各表各项数据。
2018年另有原石化分局、矿区分局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已由财政局取消,没有拨款及支出。其预算也已经由公安局(市本级)总体编制,故决算公开中将已无石化、矿区分局的决算公开事项。
第二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最好此处搞个链接
第三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76756.89万元,与上年64271.50万元相比增加12485.38万元,增长19.43 %(详见公开表0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公共安全类收入10207.04万元,2、社会保障就业类623.36万元,3、医疗卫生类635.54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类1414.19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类-402.90万元,6、其他支出类8.1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756.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811.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44.9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611.17万元,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基本建设资金专项待结算资金等。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76525.11万元,与上年65559.89万元相比增加10965.22万元,增长16.73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公共安全类收入9517.61万元,2、社会保障就业类120.35万元,3、医疗卫生类554.78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类1414.19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619.21万元,6、其他支出类12.1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60747.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75.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20.75万元,资本性支出126.04万元。
2.项目支出15777.82万元,主要包括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治安管理、刑事侦查、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反恐、居民身份证管理、拘押收教场所、信息化建设、其他公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842.95万元
主要是年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结余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52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47.29万元,项目支出15777.8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525.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0258.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6.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1.50万元,其他支出22.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8.93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60258.7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5621.9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其他非统发人员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45.44万元,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等支出。
(3)治安管理10.30万元,主要是养犬工作管理支出。
(4)刑事侦查51万元,主要是侦查办案及专案办案费等支出。
(5)出入境管理74.71万元,主要是出入境管理部门护照设备及工本费及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6)禁毒管理247.54万元。主要是侦办禁毒案件办案费支出。
(7)反恐怖35.90万元。主要用于反恐工作及专案支出。
(8)居民身份证管理120.07万元。主要用于户口人口管理设备及日常工本费与维修费支出。
(9)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8.92万元。主要是用于锅炉改造支出项目。
(10)信息化建设1451.41万元,主要是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及高清视频监控支出等支出。
(11)其他公安支出2856.92万元。
(12)道路交通管理支出4464.6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6.6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62.60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护理费生活补助采暖补贴、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生活补助、抚恤金(丧葬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84.07万元,主要是个人按养老保险改革支出等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7.1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073.24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343.90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药费二次报销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5161.50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3814.75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缴纳等支出。
(2)购房补贴1346.75万元。主要是享受购房补贴的支出。
5. 其他支出22.16万元,包括: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67万元。用于特困肇祸精神病人在院治疗费。
(2)其他支出21.49万元,主要是打击走私等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1118.93万元,包括:
(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4.62万元。
(2)城市建设支出944.3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3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49万元,公务接待费6.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2.1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1946.27万元减少312.72万元,下降16.07%,主要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控三经费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14.49万元,主要用于赴日本工作等,2018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6人次。
2.公务接待费6.8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单位来访接待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72批次,1415人,6.8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2.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9.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2.23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9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19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6.8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9996.29万元减少2049.50万元,降低20.50%。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计算口径2017年是包含了补发部分减少1306.29万元。商品服务各经济科目减少情况为516.37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226.41万元(详见公开表06)。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3.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5.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33%。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7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1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2台(套)。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5个,涉及资金7473.33万元,自评覆盖率(自评项目数/年初预算批复项目数)达到100%,自评评分(自评项目分数/开展自评的项目数)9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资金轻绩效、重投入轻管理;二是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三是项目支出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缺少科学量化指标或是指标设定不能够准确反映支出效益产出指标。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打好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强化预算项目库编制;二是科学编制和设定量化资金产出指标体系;三是加强指标内部评价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四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转变观念,实现制度、组织、技术、标准、行为模式等的变革,规范收支行为全过程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