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8年度抚顺市公安局决算公开
-----监所管理支队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掌握全市公安监所工作情况,开展对策研究,研究拟定公安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指导、协调、监督和督办监所工作重大事项。
4、指导监所配合办案,深挖犯罪。
5、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恶性事故。
6、指导监所在押人员教育转化、生活卫生管理工作。
7、规划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
8、抓好监管民警队伍建设。
9、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部分强制措施、部分刑罚、部分行政处罚工作。
10、负责领导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市拘役所、市行政拘留所、市戒毒所及清原、新宾两县监所的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第一看守所、抚顺市第二看守所、抚顺市女子看守所、抚顺市拘留所、抚顺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二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1354.46万元,与上年549.17万元相比增加805.29万元,增长146.6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共安全类收入1354.4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54.4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53万元,主要是强制戒毒所医疗费待结算资金。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1347.73万元,与上年544.89万元相比增加802.84万元,增长147.34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共安全类支出544.89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360.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46万元。
2.项目支出986.79万元,主要包括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禁毒管理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25万元
主要是公用经费及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目预存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94万元,项目支出986.7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7.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47.73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1347.7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60.94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等支出。
(2)禁毒管理66.83万元,主要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给养费、生理脱毒等支出。
(3)拘押收教场所管理890.03万元,主要是羁押人员给养费、监所运行及维修改造等支出。
(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29.92万元,主要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脱毒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7.49减少0.3万元,下降4%,主要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单位参观学习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10人,0.1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1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6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127.52万元增加227.11万元,增长178.10%。主要原因是:2017年为新成立单位,决算只计入半年拨款。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16%。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涉及资金1347.7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2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资金轻绩效、重投入轻管理;二是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三是项目支出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缺少科学化指标或是指标设定不能够准确反映出效益产出指标。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打好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强化预算项目库编制;二是科学编制和设定量化资金产出指标体系;三是加强指标内部评价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四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转变观念,实现制度、组织、技术、标准、行为模式等的变革,规范收支行为全过程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