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金融发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金融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
2.负责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市金融形势和运行分析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汇总、起草与综合调研工作;
3.承担与省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
4.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我市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5.指导我市地方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我市金融机构的设立、改制、重组;
6.拟订我市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推进全市非国有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市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7.拟定促进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保险监管机构加强我市保险机构的监管,加强与保险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全市农业保险业务开展;
8.负责审核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股权变更等事项,并实施监管工作;
9.负责全市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核和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管工作;
10.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2.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2.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6.32万元,降低19.58%,主要原因:2020年未发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即扶持上市企业专项支出,造成2020年财政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272.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2.8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5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7万元,资本性支出0.39万元。
2.项目支出9.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9%。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6.32万元,降低19.58%,主要原因:2020年未发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即扶持上市企业专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未产生年末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80万元,项目支出9.5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35万元,增长9.3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2.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3万元,占11.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8万元,占4.1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4.38万元,占1.61%;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209.77万元,占77.03%;住房保障支出14.25万元,占5.2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2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01万元、退休费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1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8月统一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1.3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1.38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7月统一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4.38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4.38万元,主要是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目为市财政局金融科填报预算,我局按实际支出列支。
5.金融支出209.77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209.7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行政运行204.6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7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0.41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3万元,主要是金融稳定工作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1.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局2020年会议、培训、差旅费等相关支出减少。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4.2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初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后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0.35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缩公车运行费0.45万元,造成2019年基数较低。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路桥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抚顺市金融发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6万元,比上年增加9.85万元,增长34.6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工作人员增加造成相关费用增加,具体为办公费增加4.94万元,差旅费增加1.22万元,邮电费增加0.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1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抚顺市金融发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抚顺市金融发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5.1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0分。
金融监管及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资金是为了实现企业挂牌、每年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抚顺市辖区内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按属地管理做好当地预防、稳定非法集资。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项目支出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
下一步我局针对局机关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如下:
1.进一步做好对省、市财政部门下发的财务管理政策的执行落实工作,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内控度,让我局的财务工作得到更加科学的管理;
2.进一步加强对我局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工作,针对财政工作出现的新制度、新模式,拟与市财政局等上级有关财务管理部门建立短期进修学习或培训学习制度,切实提升我局财务人员的整体工作能力;
3.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会过“苦日子”,合理压减局机关办公成本,切实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信念,全力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抚顺市金融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