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9月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8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5.2%;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69.5亿元,下降14.7%;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0.1亿元,下降7.9%,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7.7%;全市固定资产投资130.5亿元,下降6.4%,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2%;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8亿元,下降16.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0.1%;全市域外引资到位额完成102.8亿元,增长8.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9.1%;全市外商直接投资511万美元,下降67.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5.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亿元,下降7.6%,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1.8%;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68元,增长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09元,同比增长6.8%。
二、全市项目建设情况
1-9月份,全市开复工500万元以上项目364个,同比减少4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13个,同比减少37个,完成投资50.2亿元,同比减少11.7亿元。
全市亿元以上项目开复工124个,同比增加1个,完成投资102.6亿元,同比减少6.2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35个,同比增加6个,完成投资37.8亿元,同比减少6亿元。
全市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开工55个,开工率94.8%,已完成投资7.66亿元,下达资金完成率30.1%;未开工项目3个,分别是:清原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工程(总投资0.05亿元)、清原县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12亿元)和抚顺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0.08亿元)。
三、《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1-9月份总体落实情况
截止9月末,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 88项指标中,按节点推进的13项工作,均能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其中有3项已完成;2020年末需要完成的有43项,已完成18项;长期坚持的有31项,正稳步推进中;有1项移交沈抚新区。
四、部分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实现“个转企”600户。
截止到8月底,全市实现新增“个转企”733户,完成全年“个转企”工作目标600户的122.17%,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2.高新区年内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
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并对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相关汇报材料均已进行了多次修订。我省支持3家城市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受疫情影响,科技部对今年国家高新区申报的调研工作仍未启动,目前处于等待考察调研阶段。
3.始终把贫困群众的生活挂在心上、抓在手上,全力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
2020年5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2020年抚顺市防致贫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抚脱贫发〔2020〕9号),市级财政投入资金200万元,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覆盖全市所有农村贫困边缘人口,与太平洋财险抚顺中心支公司合作,实施精准防致贫保险;对全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村“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存在因病、因学、因灾、产业失败、就业不稳定等潜在致贫风险的,实施动态监测和兜底保障救助,从源头上控制致贫现象发生。
4.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资本、科技和人才下乡,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现代化,村集体经济增长10%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人社局下发了《抚顺市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及《关于成立抚顺市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工作专班的通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九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5.大力提振乡镇经济,全面铺开“飞地经济”,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引进1个2000万元以上项目,财政收入2000万元以上乡镇(街道)达15个。
截至9月末,我市落地“飞地”项目16个,总投资27.35亿元,4个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预计完成投资0.82亿元;财政收入2000万元以上乡镇(街道)达11个。
6.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综合整治燃煤、扬尘等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达78%;严格落实河长制,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全力推进大伙房水源地风险防控工程建设、水质保持二类标准,加快建设享誉全国的优质水源地;有效防治土壤污染,不断提升生态品质。
截至9月25日,PM2.5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完成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10天以上,PM2.5浓度下降到41微克/立方米的目标;调度推进海新河治污工程建设,初步形成我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推进阿及堡断面、北杂木断面水质达标(今年1-9月份,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71%以上,无劣五类断面,大伙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我市确定10块疑似污染地块,1块经调查属未超标地块,尚无污染地块,另有11个地块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平台。
7.深化医保综合改革,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严厉打击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升级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实现市城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
8.狠抓安全生产,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成了本地区制造业示范标杆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相关企业提供的鉴证资料,已收集整理完毕;按要求,报送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四个清单”(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动态更新情况。
9.新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346公里。
截至9月末,全市“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共完成379.97公里,已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10.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截止9月末,新宾县3台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已完成,其中永陵镇2台燃煤锅炉,大四平镇凤梅供热站1台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