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27.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9.3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388.8亿元,下降4.7%;第三产业增加值379.7亿元,下降1.8%。
规模以上工业:2020年,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4.9%。从行业增加值看,医药工业增长49.9%;冶金工业增长10.7%;电力工业增长4.0%;装备制造业增长3.3%。
固定资产投资:202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4%。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01.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0.5%;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3.5%。从销售所在地看,城镇下降13.6%;乡村下降12.5%。
进出口总额:2020年,全市进出口总额完成36.8亿元,同比下降2.9%。其中:进口总额增长28.7%;出口总额下降7.1%。
实际利用外资:2020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511万美元,同比下降67.5%。
域外引资到位额:2020年,全市域外引资到位额150.7亿元,同比增长3.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7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各项税收53.4亿元,下降8.3%。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58元,同比增长1.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13元,同比增长7.8%。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总体落实情况
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为88项,按节点推进的有12项,需要年底完成的有42项,长期坚持的有34项,有1项划转到沈抚新区。
(一)87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按节点推进的12项工作中,完成8项,其它4项工作中,1项拟于12月底前完成;3项前期工作已完成,受客观因素影响,后续工作搁浅。
2.需要年底完成的42项工作中,完成32项,其它10项工作中,2项恐难完成目标任务;4项拟于12月底前完成;2项前期工作已完成,受客观因素影响,后续工作搁浅;1项待省里反馈结果;1项受天气影响,已申请延期,并获批。
3.长期坚持的34项工作中,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均能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加以落实。
注:以上为12月中旬调度数据。
(二)跟踪督办情况
2021年1月上旬,市政府督考办对8个问题项进行了跟踪督办,反馈结果为:1项已完成;受疫情影响,1项(域外引资)确认未完成;2项中各有1子项(海新河水质达标问题、大伙房水源地勘界立标工作)未完成;3项前期工作已完成,待省反馈结果;1项推进成果获省厅认可。
三、部分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开复工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完成投资130亿元。
全年开复工亿元以上项目146个,完成投资133.4亿元。
2.解决2万农村居民“饮水难”问题。
2020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水质配套完善硝酸盐超标项目,计划投资1030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工程27处,解决2万人饮水困难问题,12月下旬,全部实现完工通水。
3.全年实现“个转企”600户。
截止年底,全市实现新增“个转企”876户,完成全年“个转企”工作目标600户的146%,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4.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大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截至11月底,城镇新增就业14087人,完成年计划的100.6%;职业技能培训6.4万人次,完成年计划的312.2%。
5.浑河城市段防洪体系建设达标。
完成了浑河抚顺段(李石拦河闸至新泰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累计治理河道堤防护脚27.5公里,完成投资8600万元。
6.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植树造林9万亩。
全面完成了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任务,计划完成疫木除治任务38.85万株,实际完成疫木除治40.44万株,完成年计划的104.1%;全年计划植树造林9万亩,已完成9万亩,完成年计划的100%。
7.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圾分类实现乡村全覆盖,建设美丽示范村64个、整洁村550个。
33个美丽示范村完成省级验收,申报的42个美丽示范村已经获得省级批复;全市576个行政村以创建整洁村为目标,组织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1.38万台次,人力4.8万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2万吨,清理三堆7281个。
8.完成1.2万座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任务。
全面完成2019年度1.2万座农村户厕建设任务验收工作,我市2019年度(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改厕考核工作位列全省第二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5%,超额完成85%的全年目标计划。
9.为3万名城乡劳动力提供就业帮扶。
全年,为30054名城乡劳动力提供就业帮扶,完成年计划的100.2%。
10.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就业安置实现100%。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1人,其中2020年应届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1人,2020年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就业安置实现100%。
11.为1.5万名学生发放资助金3000万元,为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具2000件。
全年为1.7万名学生发放资助金3200万元;为1935名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具2153件,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12.捆绑出台市县(区)两级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突出贡献者予以重奖。
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印发了《县区招商引资奖补办法》和《抚顺市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对招商引资中介人实行新的奖励制度,并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引进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600万元资金的落户奖励;各县区均配套出台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13.深化医保综合改革,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严厉打击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我市已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升级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规范了经办服务流程;自2020年9月30日起,我市实现了城区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
14.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资本、科技和人才下乡,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现代化,村集体经济增长10%以上。
全年共举办省级重点班、市级普通班、县级培训班等19次,培训人员1300余人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6个,扶持农业科技示范主体983个;推广应用60余项主推技术,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大95%以上。依托与省农科院的科技共建项目,整合科技、项目、人才等资源,加大关键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全年在全市累计推广新品种84个、新技术54项,举办培训班31场,培训人员1700余人次。疫情期间为5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线上指导服务,全年共扶持49个新型经营主体,针对发展技术瓶颈,开展技术帮扶。已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向省厅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截至11月30日,“惠农贷”投放370笔,金额27023万元。村集体经济增长10%以上。
15.坚决清查整治违建别墅。
通过全面自查和专项核查,共核查疑似违建别墅项目242个,房屋605栋,占地面积760亩,建筑面积12.1万平米。通过认真排查,上报省系统违建别墅项目12个,涉及房屋30栋,占地面积59.7亩,建筑面积7729平米。其中:东洲区6个,新宾县5个,抚顺县1个。
截止2020年4月15日,我市已将12个违建别墅项目,涉及房屋30栋全部拆除,拆除面积7729平米,平整场地59.7亩,已实施复耕复绿56.86亩。其中:原乡林舍山上、原乡林舍山下项目为住宅用地,水上鱼家项目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个项目面积2.84亩,无需复耕复绿。按照省专项办的要求,我市已完成了违建别墅自查自纠阶段全部清查整治任务,全市12个违建别墅项目已于7月31日前通过省系统核销。
按照专项行动销号要求,省督导组分别于2020年4月21日和8月12日,对我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处置工作内外业成果进行了初验和最终核查验收,我市内外业工作成果均达到核查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