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兰郡泽同志“抚顺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兰郡泽同志
“抚顺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抚政发〔20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9年5月2日6时许,新宾县南杂木镇新城路附近一栋居民楼一楼日杂商店突发火情,火势迅速蔓延,滚滚浓烟将1至7楼包围,楼上居民被困。正在附近工地的吊车工兰郡泽闻讯赶来,看到一对母子站在3楼窗口拼命呼救,迅速跑回工地将吊车开到离起火居民楼仅几米远的地方,不顾热浪和爆炸危险,对被困人员进行施救。经过近30分钟的紧张救援,成功将被困在3至7楼的14名群众转移到安全地方。
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关键时刻,兰郡泽同志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无私无畏的高尚品格。他救人于危难的模范行动昭示了抚顺市学雷锋活动的深入人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辽宁精神”。
为了在全社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兰郡泽同志“抚顺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向兰郡泽同志学习,学习他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无畏精神;学习他在危难之际勇敢机智、不怕牺牲的优秀品德;学习他奋不顾身、舍身救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雷锋传人的行动自觉。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把精神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抚顺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部署上来,凝聚到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的生动实践上来,凝聚到建设“四个抚顺”的具体工作上来,凝聚到人人践行、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雷锋精神上来,为推动抚顺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