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方案正文公开发布,方案附件不公开)
抚顺市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中国(抚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激发外贸增长新动能,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抚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抚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基础,坚持“产业赋能、主体培育、生态优化、保障有力”四措并举,以制度创新、产业融合、服务升级为核心,推动跨境电商与特色产业深度绑定,构建“政策协同、载体集聚、服务高效、生态完善”的跨境电商发展新格局,为抚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持续动能。
二、发展目标
聚焦石蜡及蜡烛制品、木制品及运动地板、琥珀及特色工艺品等特色产业带,推动“产业带+跨境电商”融合发展。至2028年底,建成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集聚区)3个、产业带3个,跨境电商主体企业倍增,培育行业领先、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跨境电商企业不少于5家,培育跨境电商出口品牌5个以上,构建公共海外仓1个,交易规模年均增长30%以上。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抚顺市跨境电商在交易规模、生态培育、产业集聚、人才支撑等方面取得显著突破,实现抚顺跨境电商产业规模、综合服务、创新驱动等各要素环节全面优化提升。
阶段目标:到2026年底。纳入海关跨境电商名录企业增加18家以上,总数不少于79家;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规模同比增长30%以上,总额突破1.7亿元;打造至少1个跨境电商出口品牌;培育至少1家行业领先、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跨境电商企业;培育7个或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2-3个跨境电商产业园。
到2027年底。纳入海关跨境电商名录企业增加25家以上,总数不少于104家;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规模同比增长30%以上,总额突破2.2亿元;打造至少3个跨境电商出口品牌;培育至少3家行业领先、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跨境电商企业;申请3个产业带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带;建成至少3个跨境电商产业园。
到2028年底。纳入海关跨境电商名录企业增加25家以上,总数不少于129家;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规模增长35%以上,总额突破3亿元;打造至少5个跨境电商出口品牌;培育至少5家行业领先、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跨境电商企业;申请3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升级为省级产业园。
三、重点任务
(一)主体培育,壮大跨境电商市场活力
1.加强平台企业引育。将跨境电商企业招引纳入全市重点招商目录,对接优质平台公司,争取在我市设立区域运营中心或服务站点,为跨境电商卖家入驻提供本地化全方位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引导传统企业转型。聚焦石蜡及蜡烛制品、木制品及运动地板、琥珀及特色工艺品三大优势产业,建立重点跨境电商企业培育库,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转型培训,引导传统外贸企业“上线触网”,通过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自建独立站,帮助传统生产型企业、外贸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发挥优质企业引领作用。依靠优质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带动产业链企业走出去,鼓励优质企业自建独立站或利用平台拓展跨境业务,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组团上线”。遴选一批跨境电商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培育跨境电商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开展中小微企业孵化。依托抚顺市跨境电商协会和抚顺市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基地)的带动和孵化作用,优化“免费入驻+创业指导+资源对接”孵化模式,通过专业服务商提供合规咨询、平台运营等一站式服务,每年孵化新增跨境电商企业至少2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整合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与专业机构合作,加强与平台联动合作,强化初创孵化、品牌营销、网站建设、跨境直播、电商运营、营销推广、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推动服务链条本土化。定期举办跨境电商相关峰会论坛、招商推介、孵化培训、供需对接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载体升级,构建集聚发展支撑体系
6.产业园区梯度升级。以望花区抚顺云想空间数字经济产业园申请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为目标,重点升级华山工业园、抚顺县木制品产业园、琥珀工艺品产业带的跨境电商功能,打造石蜡、机电、木制品、工艺品产业带,建设市级产业园区示范项目,形成“一区多带”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保税物流中心赋能。加快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建设,争取抚顺保税物流中心(B型)尽早实现封关运营,开通跨境电商“1210”业务,拓展全球采购、保税加工、艺术品保税展示及交易功能。深化“跨境电商+保税仓+班列”模式,接轨沈阳中欧班列货运通道,完善海铁空多式联运,打造辐射东北东部的跨境电商物流枢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抚顺海关、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新抚区人民政府)
8.拓展海外仓布局。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欧洲、北美重点市场布局海外仓,支持利用中外运等企业现有海外仓资源,实现尾程派送、退运售后等服务,通过资源整合,建立全流程物流合作体系,完善覆盖主要贸易市场的海外仓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业态融合,创新跨境电商发展模式
9.特色产业带出海。打造“一县(区)一品”产业带,推动工艺蜡烛等精细化工产品、琥珀工艺品、节日装饰品等特色商品与多家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设立抚顺特色产品“线上专区”,与优质海外平台合作,将跨境电商产品同步进驻海外展示中心,形成线上线下双促进,多维度拓展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模式创新推广。拓展“保税仓+直播”模式应用,依托沈阳综保区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下单+保税仓一件代发”,探索建设沈阳自贸区抚顺展示中心,依托高铁站已建成的游客服务中心设立O2O体验店,推动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抚顺海关、市税务局、外汇管理局抚顺市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品牌培育行动。引导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深度参与“辽宁优品”甄选活动,树立标杆企业,发挥示范效应,建立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库,开展品牌全球推广,扩大自主品牌出口,三年时间培育至少5个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抚顺跨境电商出口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服务优化,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12.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完善抚顺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与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面对接,推动与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数据对接,实现“一点接入、多点服务”,拓展金融服务模块,引入跨境支付、贸易融资等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抚顺海关、市税务局、外汇管理局抚顺市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通关便利化行动。落实通关便利化改革,拓展“单一窗口”服务功能,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海关备案流程,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退税流程。通过保税物流中心(B型)拓展跨境电商交易模式,探索跨境电商出口前置仓监管创新,简化“9610”“9710”等模式通关手续,提高货物通关效率,推动更多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高级认证企业(AEO)。(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抚顺海关、市税务局、外汇管理局抚顺市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全面落实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落实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按4%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9810”模式出口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出口再核算”政策,探索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税流程。(责任单位:市税务局、抚顺海关)
15.创新金融外汇服务。鼓励银行基于跨境电商平台订单、物流、回款等数据,创新研究跨境E贷等金融产品,扩大“信保+融资”业务范围,通过保单获取融资,推动银行、跨境平台、支付机构建立直连,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推动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办理出口外汇结算等便利化政策,提升资金收付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外汇管理局抚顺市分局、抚顺金融监管分局、中信保公司沈阳营业部,各县、区人民政府)
16.人才支撑行动。深化与域内各高等院校合作,扩大外贸和跨境电商专业招生规模,共建实训基地,每年开展专业教培活动不少于4场,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建立人才交流平台,吸引优秀电商人才留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跨境电商工作专班,发挥统领、协调作用,及时解决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市、县(区)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责任。对照发展目标,加强过程督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发展重点,细化任务举措,加强上下联动和工作落实,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月通报、季分析,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发挥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紧密配合,及时回应各方关切,营造全社会积极响应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政策保障。整合省级支持外经贸发展资金,出台市本级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对企业入驻、平台建设、物流补贴、人才培养等给予支持,通过支持政策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实现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