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维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论证。您的提案指出全国农村常驻人口逐年递减,农村出现大量宅基地闲置问题;例举了我市最典型的朝鲜族聚居村落存在整村人员到韩国务工,造成大量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弃用问题;并提出了“摸清底数,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实现价值”“依法依规,利益平衡”等建议。通过提案可以看出,您对我市农村的相关情况非常熟悉,对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做好摸底调查,摸清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底数;加快推进试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有效的方式方法;适时推动试点升级,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
一、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农村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对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责令农户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违建房屋。市、县(区)、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改革相关工作。
2020年,我省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业务的交接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参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改革相关工作。我市按照省级文件精神,指导各县区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业务的衔接,依法履行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职责,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目前,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所属乡镇已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业务。
二、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不够规范。从2010年左右开始,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停止审批农村宅基地工作,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未发放宅基地证,大量农户合理建房用地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导致我市农村存在大量有房无证、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目前,上述四个区所属乡镇仍未启动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基础信息不够完整。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未全面完成,相关工作成果未提供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导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掌握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的基础信息。目前,各县区未完成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摸底调查工作。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体系亟待加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虽已承担起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职责,但由于人员和编制较少、缺乏专业工作人员,导致相关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部分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难以承担起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任务,影响我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整体工作质量。
(四)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工作进展缓慢。我省只有沈阳市于洪区和沈北新区、大连市旅顺口区、鞍山市海城市这4个县级区(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地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可以突破部分法律条款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我市虽然不能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改革,但可以从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入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部分乡(镇)、村已开展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探索和尝试,但尚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抓好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试点工作
(一)做好摸底调查,摸清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底数。每县区做好1个试点村的宅基地基础调查工作,为我市全面推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基础调查积累经验。组织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试点地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底数,为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2.加快推进试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有效方式方法。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各创建1个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指导乡(镇)、村依托当地优质旅游资源,以修缮、改造闲置农房为主,大力发展旅游民宿等产业。引导农户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使用权。
3.适时推动试点升级,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引导旅游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发挥集聚效应,吸引留住游客;适时推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扩面、升级,引入康养旅游等因素,逐渐将民宿产业聚集地打造成康养旅游目的地。与自然资源部门配合,研究闲置宅基地复垦、置换等方式的合法性、可行性,探讨整理集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方法;与金融部门沟通,探索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抵押、担保融资的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