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孝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南苑社区南分院小区拆除后场地改造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市对采煤沉陷区楼房开展了动迁安置工作,其中南苑社区南分院小区的两栋楼房被拆除,拆除后空场一直没有得到改造。针对此事,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整改办法,努力筹措整改资金。经过反复调研,制定了相关建设计划。今年,我区已将由于“6141”工程形成的裸露土地纳入到绿化建设范围内,针对性地对此处进行绿化环境整治,经政府研究决定,预计今年4月份进行绿化开工建设,7月底竣工。给居民一个美好的生活空间,更好的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感谢您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单位: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