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晨曦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城壹品西侧大型垃圾站影响周边生活、工作情况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提案涉及的新城品壹西侧的废品收购站,为抚顺市顺城区红顺再生资源分选打包处和抚顺市顺城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合顺分公司。该企业成立于1982年,是经抚顺市顺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两家企业在一个场地经营,地址位于顺城区新城路北,新城一品小区西,铁路线东,顺城区抚顺城街道域内,归属于沈阳铁路局管理,经营用地为沈阳铁路局抚顺工务段土地(租用),有照房近200平方米属铁路房票。
该废品回收站早在建成之初便有一定规模,并不属于扩建。小区门前道路属于黑色沥青路,也有施划停车位,是属于允许车辆通行的道路,进出的货车是装卸废品所用,即停即走,既不属于违规行为,也不会对业主造成危险。收购站与新城壹品小区之间有一条通道,可以双向通车,不存在占道影响通行的问题。经过与该处负责人沟通后,其表示今后会采取其他方式改善燃烧垃圾的行为,避免在居民睡眠及休息时间运输和装卸货物,杜绝扰民现象发生。
感谢你们对顺城区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单位: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