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辽宁省招生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辽教函〔2019〕353号)中规定“考试期间参与监考工作人员补助标准:上限标准由每人每天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300元”。我市已经对2020年即将开展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考试经费预算进行了调整,该经费预算已经通过审核,今年监考人员补助已调整为每人每天300元。
感谢您多年来对教育事业的付出和对市教育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抚顺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