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就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政策制定方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和《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8〕63号)要求,结合抚顺民营企业发展实际,我市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共二十项具体内容,出台了《中共抚顺市委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民营企业发展为主旨,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主线,通过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推行“项目管家”制度、加快诚信政府建设、健全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机制等方面,明确了构建新清新型政商关系新目标和新要求。
在政商交往方面:在遵照《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围绕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监督职能部门有效服务民营企业、推动涉企政策落实、优先处置涉民营企业问题线索、严厉惩处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规范查办涉民营企业案件、注重维护民营企业声誉、完善澄清正名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等十二个方面,出台了《中共抚顺市纪委 抚顺市监委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十二条措施》的制定,为我市领导干部与企业交往划好了线,定好了责。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方面:2018年,在借鉴江、浙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市核定了30家驻厅部门446个进厅事项,首批确定了178个事项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率先在省内先实施“3450”改革,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办照, 4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改革后,不动产登记效率提升86%,要件精简比例达到50%。下步,我市还将对山东省“一枚印章管审批”和南方发达城市的“减费降税”等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学习。
尊敬的徐建华委员,非常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同时希望您多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献计献策。
承办单位: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