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城东地区停车泊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机动车停泊管理支队会同交管局规划科、交通科、顺城交警大队共同对该区域泊位施划情况进行多次现场调研。
1、新城路为我市主要交通道路,承载着非常重要的通行功能。从交通安全通行管理角度,不建议该路段施划停车泊位。
2、2020年,在新城路东段(汇银东越)建成通车之前,该路段通行压力相对较小,停车需求较大,公安交管部门本着“能划尽划”的原则,牺牲部分道路通行,在该区域临时施划了部分路内停车泊位,缓解该区域停车难问题。
3、从道路通行及停车安全角度,平行式泊位,车辆在入位停车时,相较倾斜式、垂直式转弯半径较小,对交通通行安全影响最小。经与交管局、顺城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最终选择既能增加路内泊位供给能,又能最大程度减小对交通安全造成影响的平行式泊位施划方式。倾斜式、垂直式泊位施划方式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故交管部门未采纳上述两种施划方式。
综上所述,公安交管部门在最大限度的保障道路通行安全顺畅兼顾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建议维持目前平行式道路泊位施划方式。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公安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