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抚顺萨尔浒风景区探索社会化补偿机制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抚顺市萨尔浒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
抚顺市萨尔浒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名胜区”)位于辽宁省抚顺市区东郊,名胜区形成于上世纪50年代,本地人称之为“小青岛”,1983年晋升为市级风景区,2003年,经抚顺市人民政府申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准予建立萨尔浒省级风景名胜区,名胜区因400多年前努尔哈赤的千古一战而得其名。名胜区管理机构行政隶属于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
由于名胜区成立年代久远,无矢量数据文件,无总体规划,长期存在着与其它类型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等问题和矛盾。名胜区于2022年按照国家林草局的工作部署,参与了风景名胜区专项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依据编制规则,通过实地勘测、范围调整、整合优化,最终形成方案并报审,明确了名胜区类型、管理机构职责、管理和保护范围等。2024年上半年,预案已形成《方案》上报国家部委进行审核和征求意见,近期将会下发。名胜区将会根据审核意见开展总规编制、勘界立标、详规编制等工作,使名胜区的工作步入正轨,真正做到依法依规。
二、提案答复意见
首先,我局对夏波同志关心、关注名胜区的发展,能够实地深入了解名胜区,倾注无限心血和热忱,对名胜区的一份深情厚意表示非常感谢。下面,我局您的提案进行答复。
1、我局认为名胜区恢复收取门票目前时机尚未成熟,应审慎对待。
由于名胜区目前没有总规、详规,也没有完整的矢量数据,无法对名胜区的保护、发展、利用提供法规、政策上的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后续会根据国家林草局批复《方案》及总规、详规开展工作。在以保护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兼顾保护与旅游之间的关系,对不同地块的性质以及游客活动范围进行界定,也为名胜区的管理提供法规支撑。
另外,根据当年市里免除门票的相关要求,名胜区自2015年免收门票至今已有10个年头,免除门票后,名胜区的游客人数增加明显,主体还是本市市民,名胜区已成为与月牙岛公园、劳动公园相类似的公益性城市公园,名胜区也已与周边的景区形成整体,人流的增加也对周边的旅游接待、餐饮、采摘等带动效果明显。此时,收取门票会产生一些不利的舆情,也会对相关产业产生不利影响。门票的收益与相关产业的下降进行整体结合评价,收效不明显。我局会根据后续情况的变化,对恢复门票一事进行研判。
2、我局其它工作安排
首先,我局会安排名胜区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主要内容包括对卫生间进行提质、提标改造,对现有道路交通标牌、旅游导示牌进行完善和提升、对垃圾处理进行改造和完善等,对名胜区内的仿古建筑做好安全性、美观性的修缮等,更好地展现抚顺风采。
感谢您对萨尔浒风景区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