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6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6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6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6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6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6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6年单位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6年单位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6年单位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单位预算)
十三、2026年单位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6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6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6年单位(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6年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6年单位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全市体育项目业余训练、比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创建工作;负责承办、参加各类体育赛事的相关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各项目体育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推广普及冰雪运动,运动员中等职业教育和初中学历教育及体育特长专项训练;国民体质检测、各项体育运动的指导和服务;全市体育项目科学选材、训练监测、运动康复的指导和服务。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6年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预算总收入为2,898.88万元,较2025年的2,706.90万元增加191.98万元,增幅约为7.0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716.88万元,比2025年减少199.02万元,降幅约10.3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1,182.00万元,比2025年增加397.00万元,增幅达50.57%。
支出方面,2026年预算总支出同样为2,898.88万元,与收入平衡。其中:
1.教育支出为1,224.22万元,比2025年减少202.16万元,降幅约14.1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略有下降,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略有上升。
3.其他支出(主要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大幅增加至1,182.00万元,比2025年增加397.00万元,增幅达50.57%。
总体来看2026年预算总收入小幅增长,主要依靠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大幅增加支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有所缩减。支出结构向体育事业项目倾斜,教育支出占比下降。
二、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2,898.88万元,与总预算收入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82.0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结构与总收入匹配,主要包括:
1. 教育支出:1,224.2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03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84.18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54.45万元
5.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1,182.00万元
变化特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下降,政府性基金支出占比显著上升。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体育训练、维修、材料购置等专项项目,体现出项目支出大幅增加的特点。
三、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为1,697.06万元,较2025年的1,902.70万元下降约10.79%。其中:人员经费1,531.82万元(占90.27%),公用经费165.24万元(占9.73%)。
人员经费构成:
1. 工资福利支出:1,483.56万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48万元(离休费、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构成:
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常规支出为主。
人员经费总体略有下降,主要因津贴补贴大幅减少(从344.67万元降至47.12万元)。公用经费中,取暖费略有下降,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公用公费17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45万元,与2025年持平,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体现单位在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方面的持续努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未调整,反映车辆运行成本基本稳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10万元,共包括1个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计划对体育中心土质操场进行塑胶化改造,建成且有400塑胶跑道、跳高跳远、投掷区的标准田径场地。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需要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体育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2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201.82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中没有债务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