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农政策的统筹谋划,整合优化财政支农资金,市财政局代政府起草了《抚顺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2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代政府研究拟定了本《方案》,并征求了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和市林业局的意见。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共三部分构成。
(一) 总体要求
1、明确了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创新使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指导思想。
2、明确了坚持以县区为主、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实施的原则。
3、明确了2020年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1、统筹设计,规划引领。加强项目规划和资金整合规划指导;加强内部整合;搭建涉农资金融合平台,推进跨部门整合,归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
2、改革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实施“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整合制度保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成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分工。市级应下放项目资金管理权限,建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区”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市级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县区级是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健全配套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统筹整合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加大监管力度。对统筹整合过程中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涉农资金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5、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在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积极成就,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
6、其他要求。各县区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