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抚顺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3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3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3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省工会代表大会及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和辽宁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县区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市产业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工会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4.全面履行工会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规章,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拟订全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会建家、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服务帮扶和网上工会建设工作。
6.负责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全国、省级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市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构建工会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及指导全市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9.职能转变。加强大抓基层、服务群众、夯实基础工作,注重工作重心下沉、工作力量下摆。加强工会网络建设、信息综合、舆情研判,开展网上引导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加强工会联系社会组织和维稳、信访工作。加强指导各县区总工会和市产业工会开展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总工会本级。
第二部分 抚顺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报告后)
第三部分 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总工会所有财政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顺市总工会本级2023年收支总预算145.09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抚顺市总工会部门收入预算145.09万元,比上年增加43.54万元,增加4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列抚恤金预算40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抚顺市总工会部门支出预算145.09万元,比上年增加43.54万元,增加4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列抚恤金40万元。
二、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总工会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09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5.09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75万元,项目支出1.9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按实际支出安排,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按实际支出安排,预算增加。
三、关于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总工会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09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68万元。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8万元,主要包括:离退大额医疗保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离休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6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救助、离退休费。
四、关于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总工会机关2023年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财政预算中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财政预算中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财政预算中无国有资产占用项目。
(五)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总工会2023年应当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93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当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年市总工会预算中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七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
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